一节总则
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节奖励
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大会表扬;
、奖金奖励;
、晋升提级。
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无出现事故;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全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元:
、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早会迟到者;
、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打卡后吃早餐者;
、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元:
、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元:
、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