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的维修管理:办公设备非人为的损坏需要维修时,由财产使用人提出申请,经财产管理责任人(本科科长)签字报综合科审查,经主任或财审会同意后,由综合科安排实施,经使用人验收后办理结算手续,由财产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人、维修负责人同签字,按审批权限核报。
()办公场所的日常维修由综合科负责。
、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管理。办事处来客需招待时,综合科负责人提出招待意见,报经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科负责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就餐、住宿,综合科统一结算,当月结清。
严格业务招待标准的管理,一般就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元(不含烟酒),特殊情况,经主任同意后可提高接待标准。就餐烟酒自带,严禁在酒店随意拿烟酒,烟酒管理实行签字领用制度,领用人签字方可办理。
工作人员加班,确需用餐的,须经主任批准,由综合科安排,一律在内部食堂就餐,标准按照人均元执行。
、其他费用支出管理。根据具体情况按审批权限执行。
、临时借款管理。原则上不得借支公款,特殊情况因公事确需借支公款的,由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写明借款理由和数额,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借支,并在公务处理后日内报帐归还借款,否则下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六条:固定资产管理
、综合科负责对所配备的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实物进行管理,分别按办公室等逐项建立《财产器具管理台帐》(见附件),各有关责任人在财产器具管理台帐上签字以示负责。《财产器具管理台帐》一式两份,由综合科及财产器具管理责任人各一份。办公室财产、办公机具不得随意搬动或调整,需调整的由内部统一安排。《财产器具管理台帐》每半由综合科财务管理人员和财产器具管理责任人核对一次,若有丢失、损坏,视其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各科室、办公室的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实物由各科负责人指定兼职人员管理,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各科负责人应及时指定人员接管,并由综合科负责监交。
、办事处《财产器具管理台帐》所列财产,未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一律不准外借。
本办法从XX月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