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什么时候开始放寒假

时间:2023-07-15 13:14:05 华夏高考网

全国各地都接连公布了2020-2021学年度的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发布了校历,确定了寒假时间。2020年镇江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是如何安排的?来一起看看。

根据镇江市中小学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

9月1日,

2020年秋季学期将正式开启;

如无特殊情况,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

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2日。

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

此外

镇江市区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也明确了

镇江市区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收费公示

注:1、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取。

2、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3、社会实践活动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学期结束按实结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费。

4、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8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镇教办发〔2018〕152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19〕127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5、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09]272号、苏教财[2009]105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伙食费、课后服务费(自愿原则)、教辅材料费、校服费(不作要求)外,不得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7、其它减免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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