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一】
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学校决定近期发放20*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和时间参照陕人社发[20*]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西安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天以上)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三、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国,9月15日后返校人员;不包括年薪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造册);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者,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5、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的日常经费中支出。
四、发放办法
采用银行转存方式。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档在6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学主楼1408室),将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信箱:liangxxxxu、edu、cn ,经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发放。
五、校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返还学校的单位,参照本通知标准列入成本自行发放。
六、学校双肩挑干部在机关造册。
附表: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年6月14日
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二】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拟发放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出国人员)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年6月*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附件: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