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反对三股势力发言稿范例

时间:2021-07-04 03:11:41 华夏高考网

导语:近些年来“三股势力”策划实施的一系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给无数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痛苦,下面是基层党员反对三股势力发言稿,欢迎参考。

基层党员反对三股势力发言稿:

所谓“三股势力”,即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去分析“三股势力”的形成,剖析“三股势力”的本质,探讨应对“三股势力”的思路,有助于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保障和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任务的完成。

一、“三股势力”形成是客观必然的

(一)深远的历史思想基础,是“三股势力”形成的必然性因素。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新疆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的离心倾向时隐时现,“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会在部分民众心理产生些许微妙的影响。新疆又地处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是东西方文明的交汇地。加之民族杂居和普遍的宗教信仰,形成了多元的思想文化交织与碰撞。尤其影响深远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现的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这种“双泛主义”,竭力宣扬突厥民族,广泛传播分裂思想,极大地煽动狭隘的民族宗教情绪,以致新疆带有分裂性质的骚乱活动一直没有中断过。新疆和平解放后,“双泛主义”虽然受到沉重打击,但并没有绝迹,毒瘤并未彻底铲除。分裂分子有的逃往国外,有的潜伏下来等待时机,虽有时表现得相对平静、隐蔽一些,一旦遇到适宜气候,就会死灰复燃。深远的历史思想基础,正是新疆“三股势力”形成的必然性因素。

(二)特殊的外域政治气候,是“三股势力”形成的现实性因素。

我国的新疆,处在独特的地域。它位于中亚的中心区域,同时也属于欧亚大陆的核心地带。中亚地区是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最为集中、最为激烈的地区,可谓“三股势力”的“大本营”及其活动的“重灾区”。有统计表明,近年来这一地区恐怖活动占世界上恐怖活动总数的96%,所造成伤亡的人数占全球伤亡人数的91%。欧亚大陆这一地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民族宗教问题十分突出和尖锐,分裂势力甚嚣尘上,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前苏联解体和东欧裂变,以及中西亚一些国家政权更迭和长期动乱。身在中亚和欧亚大陆这两个地域范畴之中的我国新疆,是不可能“独善其中”的。新疆周边这种特定的外域政治气候,现实地催生了“三股势力”。这是不以人们的善良愿望为转移的。

(三)西方敌对势力的怂恿支持,是“三股势力”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外因。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视中国和平发展为对他们自己利益的威胁,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统一的中国。对中国实行“内乱裂变”,一直是他们的政策选择。因而他们对恐怖分裂分子采取双重标准,对凡是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颠覆我国*制度,妄图分裂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势力,一律予以扶持。 对新疆“三股势力”,他们非但不予反对,反而如获至宝。热比娅在美国犹如座上宾。以中央情报局为背景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对“世维会”等”东突“组织慷慨解囊。西方敌对势力对新疆“三股势力”不仅予以资助,而且提供活动场所,甚至参与组织策划,公然进行颠倒黑白、蛊惑人心的舆论宣传。正是有了国际上反华势力的怂恿支持,“三股势力”才有一定的“资本”、“市场”和“胆量”。辩证唯物地看,西方敌对势力对于“三股势力”推波助澜的外因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二、“三股势力”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三股势力”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暴力恐怖势力,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八十年代以来日益猖獗。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基于一定的政治目的,通过使用暴力和其他极端手段,制造恐怖事件,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宗教极端势力主要表现形式,是以宗教的名义或打着宗教的旗号,制造敏感事件,挑起民族宗教矛盾,图谋分裂。民族分裂分子产生于二十世纪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其主要表现形式是鼓吹狭隘民族主义,背离民族根本利益和宗教教义,煽动民族和宗教仇恨,赤裸裸地干预国家政权,对主权国家进行分裂和分离活动。“三股势力”的表现形式不难看出,民族分裂是目的,极端宗教是外衣,恐怖活动是手段。

(二)“三股势力”是相辅相存的。

“三股势力”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它们是一个相辅相存、不可分割的共同体。首先,它们是互相渗透的。从一开始,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三股势力”的为首分子,往往既是民族分裂的罪魁,又是极端宗教的骨干和恐怖活动的主犯。第二,它们是互相依存的。民族分裂势力,往往以极端宗教蛊惑人心,以恐怖暴力作为手段。暴力恐怖势力,一般有宗教的旗号和分裂的图谋。极端宗教势力,借助恐怖暴力造声势、施压力,行分裂之实。其三,它们是互相作用的。主要表现在,“三股势力”互为推手,相互促进,往往使一般问题敏感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使分裂破坏活动此起彼伏,逐步升级。

(三)“三股势力”的分裂本质是同一的。

“三股势力”异曲同工,在本质上并无根本不同。显而易见,它们制造社会动乱,破坏民族团结,根本目的就是分裂国家和民族。很难想象,恐怖暴力分子和极端宗教分子是没有政治目的和分裂意图的。“东突”是中亚“三股势力”的典型代表,它们集民族分裂、极端宗教和恐怖活动于一身。2009年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就是由热比娅为首的民族分裂势力在境外组织指挥,境内“三股势力”具体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一起典型恶劣的破坏分裂活动,造成无辜群众156人死亡,1721人受伤和极为严重的公共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这正是它们基于分三步走,最终把新疆从我国分离出去的反动纲领所实施的。我们同“三股势力”的斗争,不是解决一般的民族宗教问题,也不是同普通刑事犯罪的斗争,而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严肃政治斗争。

三、应对“三股势力”的几点辩证思考

(一)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内部,即国内对“三股势力”的积极应对;外部,即与国际社会广泛合作应对。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我们应对“三股势力”,第一位的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这就是注重加强新疆这一特定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抵御“三股势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当然,也包括建立科学的具体应对机制与措施。其次,新疆“三股势力”,具有非同一般的复杂深刻的国际背景,特别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的竭力支持。因而,深刻揭露反华势力的卑劣行径,广泛争取国际社会包括海外同胞,对我们打击“三股势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并建立相应的合作应对机制,是尤为重要的。对外争取工作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同新疆“三股势力”斗争的成效。

(二)打击与防范的关系。

应对“三股势力”,打击与防范,是不可偏废、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重打轻防或重防轻打,都有失偏颇。没有坚决有力的打击,就会防不甚防;没有积极有效的防范,就会打而不尽,扑而不灭,分裂破坏活动有增无减。坚持打防并举,打防结合,就会相得益彰。有效的打击,会使防范工作更为积极主动;扎实的防范,会使打击工作更为及时准确。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分裂破坏活动露头就打,做到稳、准、狠,锋芒指向“三股势力”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的骨干。另一方面,防范工作常态化,做到积极防范、切实防范、周密防范。打击与防范,两手都要硬、都要实,才能牢牢掌握应对“三股势力”的主动权。

(三)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应对“三股势力”,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要认清“三股势力”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加上错综复杂的内外因素,

决定着我们同他们的斗争是长期的,而且是复杂、尖锐的。我们必须有应对“三股势力”的战略思维、战略部署和战略措施。就当前而言,经过近几年对“三股势力”猖獗破坏和残忍暴力活动的有效打击,稳住了人心,稳定了新疆局势。但必须清醒,这种“稳”只是相对的。当前,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懈怠。要把握当前“三股势力”及其活动的动向特点,完善防范措施与应急方案,才能从容应对,巩固新疆团结稳定的局势。应对“三股势力”,没有战略眼光,当前工作就会短期行为,甚至出现纰漏,造成损失。没有目前扎实有效的应对,就无从把同恐怖分裂活动的长期斗争逐步地引向深入。

毋须质疑,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义制度保障,有包括新疆在内的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赢得新疆繁荣稳定、长治久安。“三股势力”和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的分裂图谋是永远不会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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