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青白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青委办发〔2014〕84 号)有关精神,区委台侨办始终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青白江”为统揽,突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台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可靠的纪律保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个根本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积极开展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开展专题教育。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为抓手,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台侨工作的职业规范、岗位职责、廉政要求为专题教育内容,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干部明纪律、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示范教育。充分运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以培育党员干部廉洁价值理念;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听主要领导到金堂清江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案例剖析教育,开展以案说法,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开展纪律教育。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利用机关例会、支部大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和台侨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学习党纪政纪,做到学习经常化、教育常态化,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制止。
二、明确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围绕《区台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省、市的实施办法要求,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两个责任”,明确台侨办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定期开展工作研究,经常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岗位,落实到党员干部个人。
三、狠抓落实,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及回头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中央、全省、全市和全区统一部署,认真清理“文山会海”、“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治理活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培训结业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庸懒散浮拖”等“五大”专项整治工作,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双报到”、“三结三帮”、“走基层”等为载体,进一步抓好以龙王镇梁湾村基层党支部的结对联系工作。将4名机关党员干部组建为帮扶志愿服务队,明确每位同志联系帮扶1-2名困难党员或困难群众,共计帮扶困难群众6户,联系普通群众和党员20户,并送去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帮扶慰问资金共计2.8万余元。通过深入联系点抓调研、抓指导、抓民生、引项目,实实在在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大弯街道化工路社区在去年建成“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投入资金10余万元完成了“侨之家”的硬件配套,使创建工作有声有色,保证了社区侨务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继续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了解台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帮助青上化工公司解决经济合同纠纷,通过协调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使青上化工公司因供货合同纠纷欠款案得以较好解决。通过协调工管委、人社局等部门,妥善解决了台玻成都公司因公伤亡事故。通过协调农发局、政务中心等部门,解决了中山顶固家俱公司“办证难”的问题,为我区台侨资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了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今年,全办加大清理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盯住“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点,及时开展加官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确保我办全年无一件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自觉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五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从车辆使用、维护、保险及国有资产报废等多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约。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坚持步行上下班,外出办事能几人合乘一辆车时绝不单独用车,为干部群众树立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榜样。
六是认真开展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全办4位同志作出了公开承诺,并签订拒绝收受红包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七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组织报告个人相关事项。
四、维护权益,深入推进廉洁青白江建设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全面清理、分步推进;逐级审核、充分酝酿;突出主线、提高效能”的原则,采取“核定权力清单、绘制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廉政分险信息库、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长效防范机制”七步工作法,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积极筹建区级机关特色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区级示范点创建命名,力争完成“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我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一是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公务用车辆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区台侨办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人、财、物管理和运行制度机制。
一年来,我办按照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以“作风好、服务好、形象好、效率高”为机关奋斗目标,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二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12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4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246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11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16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4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0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21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东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逐步形成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格局。那么,怎么确保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呢?笔者认为,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发挥教育、管理、制度等综合效应,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思想层面:加强廉政教育。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要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作用就在于改造人们的世界观,提升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认识,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增强本领。因此,应加强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廉政教育。
管理层面:加强监督制约。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必须选好用好干部,并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制约。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标准,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突出勤政廉政的风向标,真正使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进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另外,加强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
制度层面:加强责任追究。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必须加强责任追究,防止党委(党组)责任制流于形式,做到有责必究,有错必改。一是建立考评机制,二是建立奖惩机制,三是建立问责机制。
领导层面:构建组织体系。党委(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还必须建立统一高效和运行顺畅的领导组织体系。一是建立齐抓共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工作等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和一起考核,进一步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通过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之间的工作协调、信息反馈、情况通报、定期报告等组织管理体系,努力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党员群众参与和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发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把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制度设计、督促检查等方面给予重视支持。充分认识到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上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时时、处处、事事率先垂范、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