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对照材料

时间:2021-08-11 03:23:44 华夏高考网

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对照材料一

“四个全面”事关治国理政全局,决不能允许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扰乱整体布局,让权力被一些权欲熏心的人用于扩展其野心的小圈子

*多次强调,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而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清正的从政环境,就必须清理各种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要对那些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的党员干部当头棒喝:“圈子文化”不是共产党人的文化,必须痛加鞭挞,坚决抵制。

党内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机性、帮派性、贪婪性的特点

,是一种具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的腐朽文化。各级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这种“圈子文化”,玷污了共产党人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和风气。在这次反腐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帮派圈子,无论是人身依附,还是搞政治投机、结党营私,都离不开个“贪”字。人们常用“巨贪”“贪得无厌”“贪赃枉法”来形容他们。这种贪婪性,决定了他们不管有多高的地位、多大的权力,最终必将自绝于党和人民,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惩。

多年来,我们党对于自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考验和风险,是十分清醒的。其中,执政的考验,腐败的危险,尤为严峻。这是因为,权力具有两面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服务,又会诱使掌握权力的人利欲熏心、以权谋私。我们党要长期执政,就要长期应对这种考验。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这种考验尤为突出和尖锐。因为“四个全面”事关治国理政全局,涉及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战略走向,决不能允许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扰乱整体布局,让权力被一些权欲熏心的人用于扩展其野心的小圈子。

抵制和反对源于封建主义的“圈子文化”,是一项长期的思想政治任务,需要找到长治久安的办法。首先,要抓价值观建设。“圈子文化”本身就是一种极端利己的维护帮派私利的价值观。共产党人的文化,内核就是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就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文化传统。这种共产党人的文化,同“圈子文化”是根本对立的,同时又是克服“圈子文化”的有力武器。共产党人既要成为全社会弘扬和践行*的模范,又要弘扬和践行共产党人特有的优良传统和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不搞小圈子,不走腐败路,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其次,要抓阳光制度建设。“圈子文化”的滋生和蔓延,极大地破坏了党的各项制度。*强调,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他还指出,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同理,解决“圈子文化”,也要把建立阳光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

最后,要通过法治管住“圈子文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所以把法治和发展、改革、治党联系起来、结合起来,正是为了找到一个治本之策、长治久安之道。只要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我国建成一个*,封建主义就没有了滋生的土壤,“圈子文化”就失去了蔓延的空间。各级干部身体力行抓法治,有针对性地抓,坚持不懈地抓,一定能抓出一个风清气正的党建新局面。

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对照材料二

如果说,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治理目标之一是“为官不为”,推进“能上能下”本身也要避免“为官不为”

这几年来,在中央正风反腐的政治新生态下,不正之风大为收敛、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也出现一种现象:一些干部感慨为官不易,有的甚至为官不为,正所谓“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专项规定。从聚焦“不正、不为、乱为”三大为官问题,到调整十种“不适宜任现职”干部;从增加五项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到明确六种干部“能下”的渠道,《规定》的出台,堪称是治庸、治懒、治散的点睛之笔,传递出公职人员队伍没有“铁饭碗”的明确信号,也标志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干坏事要下台,不干事要下台,干不好事也要下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能上不能下”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的主要矛盾。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能下”是“能上”的前提,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腾出更多位置,让更优秀的干部有施展平台,实现真正的“能上”;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让在位的干部有危机意识,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让向上的干部有奔头有干劲,更加如临如履、兢兢业业,从而形成万马奔腾的竞争局面,更好地构筑政治生态。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中,组织部“管进”,纪委“管出”,仿佛只有被纪委盯上的干部才可能离职。《规定》实施后,组织部门不仅“管进”,也可以“管出”,尤其是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客观地讲,这既是一项新任务,也是一个新挑战。

如果说,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治理目标之一是“为官不为”,推进“能上能下”本身也要克服“为官不为”。毕竟,相比于反腐案件的黑白分明,“能下”的规定虽然明确,却并不一定有那么“紧迫”;相比于“能上”的皆大欢喜,“能下”肯定会得罪人,甚至还会“惹麻烦”。因此,能否克服“好人主义”、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推进“能上能下”的关键。在此过程中,既要解开不合时宜的思想扣子,也要普及与时俱进的从政文化。

一是在思想方面,要进一步破除“官本位”的陈旧观念。“能上能下”之所以久推不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思想障碍。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一些领导干部不想“下”,也使得组织部门不“忍”下。解决“能下”的难题,首先就要从减少干部“下”的思想阻力开始:领导干部也是社会职业的一种,为何体制外的人可以“下”,体制内的人就不行呢?为何其他行业可以进退自如,领导干部降职就会觉得“丢脸”呢?

二是在行为方面,要确立“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从选拔任用的角度来看,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根源,还在于重视提拔、轻视使用,一些庸官懒官太平官的出现,莫不与此有关。“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干部本来就要干事的,啥也不干,要你干啥?啥也干不好,留在此地为何?有为才有位,在位必须为,上去的可以下来,下来的也可以上去,实现“上”和“下”的辩证统一、“入口”和“出口”的有效对接,干部队伍才能是一池活水、充满活力。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名省部级干部的“断崖式降级”,为干部“能下”提供了最新案例。在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后,干部“能上能下”的目标能否落实,开始的几步很关键;抓几个典型案例,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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