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2020届“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4.2020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江苏教师教育网站登录:https://www.jste.net.cn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8.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校园宣传
(一)现场宣传:2019年10月,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并选择部分高校进行现场宣传,宣传当天接受现场报名登记与咨询。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高校校内公告,或致电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咨询。
(二)报名登记:应聘人员可在宣传当天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本《简章》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不经登记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https://ks.wjhr.net/bmxt。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20日16: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21日16:00。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1MB以下)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提供);
(5)学生证;
(6)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7)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国考准考证。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情况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环节(选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环节;选聘人数不足5人的,按照4: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环节;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号畅通。
六、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其中第(2)~(8)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
(1)苏州大学
时间:10月25日09:00-14:00。
(2)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10月26日09:00-14:0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吴江区教育局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天。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现场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说明
(一)新录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已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新录用人员为非吴江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
(三)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