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作为加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和促进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也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为进一步帮助各相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掌握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做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单位内控管理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与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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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内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1.财政体制改革深入解读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解读
2.预算编制与具体操作实务
建立预算编制绩效评价体系
3.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及保值增值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读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 | 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预算绩效及资产管理 | 一期 | 7月9日 (15:00-17:00) | 7月10-12日 | 重庆渝通宾馆(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市交委旁) |
二期 | 7月16日 (15:00-17:00) | 7月17-19日 |
四、收费标准
此次培训收费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7〕49号)相关政策制定。培训收费为1200元/人,培训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和午餐,参训学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以上各项费用学员凭有效票据由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为全脱产学习,参训人员需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参训人员学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我中心培训证明,每天登记8学时。
(二)请有培训需求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参训人员,尽早登陆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为了确保培训质量,此次培训将限定参训人数,每期培训班参训名额为120人,以网上报名缴费为准,报满截止。
(四)为方便学员,此次培训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及缴费,网上下载电子发票。请网上缴费成功后,于缴费当日起十五日内下载电子发票。
联系人:郑老师 18983229600 023-88696957
刘老师 13320218167
李老师 18983088917
徐老师 18996083600 023-8869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