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文件规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A、B+、B、B-、C+、C、C-、D+、D、E共五等11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www.chsi.com.cn/xlrz
一、成绩查询
6月10日18:00至7月3日上午10:00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输入本人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上的12位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考生证件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进行查询本人在今年5月4日、5日参加的等级考科目成绩。
查询结果中,“/”表示本次未报考该科目的考试,“Q”表示该科目缺考。考试成绩以收到的成绩单为准。成绩单将于6月下旬发至各区(在校生由所在中学发放,社会考生至报名所在区招办领取)。
二、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11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复核结果仅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等级,不重新评卷,不予查阅答卷。
考生可于6月12日12:00以后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