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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计财处紧紧围绕委厅年初确定的全省教育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着力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教育篇》,作为省政府十大行动计划任务正式下发实施,全面谋划未来5年教育发展思路,27项年度重点工作预计年底前均能完成。启动编制《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方案。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着力做好高水平大学引进。对照实施高教强省战略,加强与教育部的沟通协调,指导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和省内高校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浙办学,目前已完成或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8个:首家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校西湖大学正式设立;中法航空大学(暂名)落户杭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和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落户杭州;杭州市与国科大共建杭州高等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材料工程学院落户宁波;宁波市与大连理工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和宁波研究生院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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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一是制定完成“1+7”民办教育政策体系。形成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民办学校清算办法》、《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息管理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构建了我省民办教育新的政策体系。二是全面推进民办教育政策贯彻落实。建立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开展全省系统培训和督查工作,大力推进政策落地。我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受到了教育部充分肯定,在全国教育会议上列为会议专题发言。

着力做好教育扶贫攻坚。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视频会,全面部署开展工作,我厅在全省扶贫工作大会上做典型交流发言,得到车书记、袁省长好评。共安排省外教育援助资金7.44亿元(援藏援疆援青6.04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1.4亿元)。学校结对423所,教师支教731人,培训教师2730人,图书资料2.53万册,仪器设备493台(套);安排支教教师382人,落实“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38名高校援疆教师增派专项计划”,创新实施从幼儿园到大学教育“全链式”浙江组团教育新模式。深入推进第四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完善省内结对帮扶“56对29”模式。投入帮扶资金2200万元,援建校舍2100平方米;培训教师7815人,选派支教教师349人次;捐赠图书资料2.39万册、仪器设备122台(套);资助贫困学生3258人,资助经费114.75万元。安排项目资金150万元结对帮扶天台县石梁镇和苍南县岱岭乡。

着力做好院校设置和计划编制。组织省高评委专家组对4所拟更名大学和拟转设为公办本科高校进行现场考察,做好材料报送和迎接全国高评委专家准备工作。启动并指导开展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和宁波大红鹰学院更名宁波财经学院有关工作。全年安排博士生计划740人,硕士研究生计划19299人,均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安排本科计划16.4万人(含专升本14622人),高职(专科)12.9万人。安排5年制职业教育计划47983人,中本一体化培养招生计划590人。优化成教招生计划编制,下达省内计划14.3万人,分类引导调控计划,严格控制本科高校招收专科规模。

着力抓好专项治理检查。一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制订印发《浙江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向全省做统一部署,目前共排查校外培训机构30746家,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问题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停止办学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流程规范,减少流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周期,有效推进网上受理与“一件事”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完成义务教育保障、职业教育提升、学前教育扩资源及特殊教育中央和省级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和公款竞争性存放检查工作。

着力推进教育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实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幼儿园扩容工程,计划完成200个,目前完成178个,完成率89%。笼式足球场建设工程,计划完成120个,目前已建成114个,完成率95%。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推进两类学校建设为抓手来提升乡村教育发展水平;三是全面实施教育系统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实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71个,已开工60个;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年度复核通过16所,全省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为95%。

着力加强教育财务管理。一是推动建立生均制度,会同省财政厅分别出台《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4号)、《关于建立浙江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通知》,实现生均拨款制度各阶段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基本支出保障体系,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提高至11500元,师范生拨款折算系数由1.20提高至1.25。三是整合高校绩效拨款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浙江省高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四是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工作。

着力完善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围绕“双一流”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大重点高校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安排重点高校建设补助资金12.25亿元;二是支持重点高职暨优质校建设。安排建设补助资金1.22亿元;三是支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建设。安排建设补助资金3.45亿元,重点支持78个省一流学科A类和232个一流学科B类,全面提升我省学科建设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四是支持高职高专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安排建设补助资金1.43亿元,支持“十三五”期间100个省级高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五是支持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安排0.56亿元支持宁波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双一流配套建设;六是支持浙江大学建设双一流建设。安排浙江大学5.2亿元。七是从2019年起争取设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每年增加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

着力抓好重大基建项目建设。一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2018年省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24个,计划总投资340亿元。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投资完成率20%。二是推动高校园区建设。推动了中国美院良渚校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浙江理工大学余杭校区等大型项目的建设。三是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功能布置图集》编制完成,已申报省建设厅评估,预计年底可完成审查并正式颁布。四是完成高校排污整治工作。下沙6所高校排污整治工作进展顺利,顺利完成计划工作任务。五是积极做好亚运会场馆建设工作。会同亚组委杭外部共同组建省属场馆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亚运会省属高校场馆建设和改造工作,负责比赛馆4个,训练馆14个。

着力做好后勤服务管理。一是完成协会整合和内部优化建设,做好“长三角”高校后勤协同创新发展联盟筹建及成立相关工作。二是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会同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开展在杭高校、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指导工作的活动的通知》。三是联合举办2018年大中学生节能宣传作品和“金点子”征集活动,举办浙江省高校节能减排系列活动,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了全省大、中学节能宣传作品征集及表彰活动。四是开展智慧餐饮建设和标准化食堂建设系列活动,年内完成制定《校园电梯安全管理规范》。五是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办法。

着力做好预决算编制和教育统计。编制完成2018年省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接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重点审议和集中审核,完成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完成教育经费统计汇审,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比上年增长12.80%,公共财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7.57%。部署省属高校按规定格式和报表要求统一公开单位决算报告和报表。完成并发布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公报、年鉴和简况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下发《关于做好下一阶段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统筹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工作。

2019年工作思路

抓好规划落地攻坚。分解落实《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教育篇》2019年度重点任务;编制完成《浙江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抓好院校引进攻坚。继续统筹做好高水平引进工作,争取到年底累计有10个以上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抓好综合改革攻坚。全面落实我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新法新政,加强民办高校许可证管理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持续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抓好专项治理攻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指导督促建立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抓好民生实事攻坚。实施全省幼儿园扩容工程,争取列入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强薄改工程督查,全面完成薄改任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做好标准化学校建设。会同亚组委做好省属高校亚运场馆建设任务。

抓好教育扶贫攻坚。全面落实各项对口任务,健全教育扶贫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教育对口工作监督考核;做好新一轮帮扶天台县石梁镇工作。

抓好经费保障攻坚。推动完善高校经费财政保障体系,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完善高水平大学引育、“双一流”、省重点建设高校资金保障方案。

抓好管理提升攻坚。完善教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管理办法和流程优化,加强统计结果应用。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贯彻执行。推动全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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