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一)
3月22日晚,副区长、分局局长陈明中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专题学习会。会上,陈明中同志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副市长、市局局长刘必权在全市“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纪警规,并就开展好专项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各单位负责人作为专项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分局部署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要结合问题抓整改。要深入领会副市长、市局局长刘必权讲话精神,深入排查政治纪律、廉政纪律、执法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提振队伍精气神。各单位要以专题学习为契机,狠抓队伍管理,不断提升队伍执行力,提振精气神。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7年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二)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部省市和省厅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过硬公安队伍,3月21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专题动员会议,部署从现在起至4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永生同志指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决策部署,也是回应基层和群众的呼声期盼,更是全力创建“最安全城市”、实现港城公安“后发先至”的任务所需。
王永生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清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联系问题学、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确保集中学习教育落在问题上、扎在现实中。要有的放矢有效“学”,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深入领会贯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任务,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区分不同问题、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不同的重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要求深求实精准“查”,对照身边人、身边事,深入查摆在执法意识、执法行为、执法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扎实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深入查找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力争把存在问题找准、查实;要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动真碰硬用心“改”,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台账,个性问题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共性问题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力求推动彻底解决;要发扬“解剖麻雀”精神,抓住一些典型案例进行解剖、曝光,实现自我提醒、自我警示,自觉增强政治定力、规矩定力,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反弹现象。
王永生同志强调,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内容多、要求高,全市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要带着“后发先至”的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要带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当好学习教育的引领者、示范者,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带头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引领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督导要跟进。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拓展督导范围,深入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宣传要到位。要通过微信蓝信、网上专栏、微博微视等平台载体,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民警树立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形象。工作要统筹。要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与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最安全城市,推进“连云港论坛”实体化建设和安保维稳等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公安部部署开展的“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双进双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会上,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林代表市局党委对集中学习教育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印发了《全市公安机关“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集中学习教育方案》。
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各县分局政委、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各支队政委、纪检员、综合大队长;市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7年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优警风心得体会(三)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如何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呢?下面让我来跟大家谈谈我的心得体会吧!一共有三点: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二是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将维护政治纪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