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四种意识心得体会1
日前,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检察院法警队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作风,以存在问题为导向,严格规范法警司法执法行为,强化法警四种工作意识,提升素质,切实为各项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强化队伍政治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引导法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遵守司法警察的职业操守,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廉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司法警察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多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来教育广大法警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廉洁之心,做到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廉洁执法
强化办案安全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防范、控制和应对处置安全事件的能力。搜查、追逃等几个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制定预案,以便及时处置应对,全力服务、保障办案安全,以严谨规范的执法行为,确保出警执法零责任事故、零过错和零违法违纪,提升办案安全警务保障水平
强化保密意识。法警为执法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支持,但同时也要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法警要自觉加强保密知识学习,普及保密知识,提高信息安全、保密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确保办案工作安全。
强化执法程序意识。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为的分水岭,规范执法程序,在执行警务工作过程中,每位值勤警员认真做好工作纪录,对工作对象的情况进行统计,保证执行程序的正确、合法;在轮换值班时,做好交接记录,以便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发生的情况,高质量的完成警务工作。
法警四种意识心得体会2
近年来,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秉承“服务检察办案,确保办案安全”的办案宗旨,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不断提升警务保障水平,保持了检察办案安全“零”事故。
强化思想责任意识。落实办案安全教育常态化,引导全体干警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安全使命重于山”的责任意识。结合典型案例事故进行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紧绷保障办案安全弦,养成主动防范的预警意识。
强化内外协作意识。一方面,接警时法警大队及时与自侦部门沟通协调,在全面了解自侦部门的用警需求后,迅速制定出警计划,指定好出警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出警法警强化主动防范的预警意识,防止涉案对象发生逃跑、跳窗、跳车、撞墙等危险举动。另一方面,加强与医院的联系,建立办案安全绿色通道,如遇到突发性疾病或其他意外及时送诊,对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在询(讯)问时,聘请法医到办案区对其进行身体检查,防止意外发生。
强化动态管控意识。按照高检院“分秒不脱,寸步不离”的要求,详细制定办案安全流程规范。建立法警与办案人员无缝衔接制度,做到检警分工明确,不以警代检。换班时严格交换手续,每到规定时限执勤法警向检察人员适时提醒,始终将对象处于视线监控范围内,特别注意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及心理变化,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强化出入登记意识。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涉案人员的身体状况、有无病史、平常的用药等情况详细进行询问,按照要求逐项登记。对身体状况不适者,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到场进行诊治。在警务值班时,当涉案人员被带入办案工作区时,带班员重点做好“两个检查”,即:对涉案人员随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要求其主动将随身物品存放于储物柜内;对询(讯)问室的固定设备进行再检查,以防止自残、自伤、自杀、脱逃等问题发生。
法警四种意识心得体会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展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紧密结合司法警务工作实际,深入查摆整改“四风”引发的司法警务安全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提升保障能力、确保警务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组织编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案例选编》。东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于4月25日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案例选编》,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队工作实际,深究思想根源、作风根源,认真查摆警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通过学习,我的心得体会如下: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对警务安全保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引发的安全意识薄弱、执法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装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影响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对《案例选编》中警务安全典型案例的深入学习和剖析,结合自身在日常工作、机关安保和庭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从中收获经验、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务大局的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使命感。
2、抓好业务训练,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业务熟练是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条件,司法警察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既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又必须具备扎实过硬的身体素质和严明的作风纪律,做到法律业务与警务技能并重,定期进行“四大规则”、体能、擒拿格斗、警械警具使用、实弹射击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等各方面的正规化训练,不断提高警队的整体素质。
3、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责任心。近年来,人民法院相继出现在押被告人脱逃等安全事件,究其原因,有警力不足、安全防范设施缺乏等客观原因,但其中暴露出来最直接的原因是司法警察麻痹大意、玩忽职守,缺乏最基本的工作责任心。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担负着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职责,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更需要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司法警察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人民警察使用器械和武装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
通过学习,我们要以这次学习《案例选编》为契机,努力解决影响和困扰警务安全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标准,深化使命意识,不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确保人民法院安全稳定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