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心得体会汇总篇

时间:2022-01-08 04:01:16 华夏高考网

干部履职尽责心得体会(1)

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在深入推进,“守纪律、讲规矩、正作风”愈来愈摆在重要的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已不再是简单的思想动员,而成为切实的行动。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规范,基层干部与群众直接接触多,一言一行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应该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纪律先行,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

一、要模范带头讲政治。带头遵守的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自我纯洁化、自我完善提高的能力,真正做到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二、要勤于学习作表率。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带头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通过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网络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的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要廉洁自律塑形象。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和职责底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品行上的纯洁性、行为上的示范性,维护塑造好自身形象。

总之,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规矩上作表率,在“自觉”上下功夫、在“慎独”上下功夫、在“长期”上下功夫,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字当头,实字着手,让纪律成为不可不可逾越的底线。

干部履职尽责心得体会(2)

作为党内执纪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责任。

(一)落实“三项”举措抓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是纪委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一要靠实责任。要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等办法明确“两个责任”,靠实“两个责任”,做到党委坚决负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积极担责,集中精力落实好五项基本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二要传导责任。在周密部署的同时,要把功夫放在平时的督导约谈上,上级党委、纪委要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传导责任,传导压力,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了解情况,督促落实。三要落实责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考评办法,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三项”重点抓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首要的是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关键是解决好干部作风问题,重点是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一要突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着力建好村民情直达室、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务大厅等服务机构,使群众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要督促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集中解决惠农政策落实中不公开、不透明、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核实了的要严肃处理。二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着力解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车私用、公款人情消费、领导干部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不公开、不透明,上班迟到早退、脱班溜岗、上网玩游戏等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上的实际问题。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的威慑作用。三要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积极拓展案源线索,强化线索初核,提高突破能力。坚持抓大不放小,既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理顺“三个”关系抓履职。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形成有利于反腐败的外部工作环境。一要理顺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党委,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督促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属于纪委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决不越俎代庖,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二要理顺“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集“裁判员”“运动员”于一身,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既分散了精力,也使自身陷入了监督的困局当中。要以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为契机,找准职能定位,回归本位,干好本职。坚持执纪的再执纪,监督的再监督,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将牵头抓、协调抓、具体抓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当好“裁判员”。三要理顺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在突出主业、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要监督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抓好预防治本工作,最大限度遏制腐败蔓延。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勤廉度评价系统建设,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早化解。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树立“三种”意识抓队伍。“打铁尚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唯有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正人先正己,才能有威有为,才能履好职、尽好责。一要树立履职尽责意识。对承担的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管有多大压力、有多少阻力,都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以实际行动彰显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与公信力。二要树立学习提质意识。要勤于学习,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知识的“短板”,自觉增长知识、锻炼才干,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从全局出发推进监督工作,科学把握时机、节奏和方法,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监督水平。要按需求、分阶段、分层次地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的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三要树立严以律己意识。要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秉公用权、依法执纪。要严格要求,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纪检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要严格管理,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

干部履职尽责心得体会(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面对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盼和发展的需要,基层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只有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履职尽责、强化整改纠偏,才能有效推动责任落实,才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今年以来,睢宁县各级党委、纪委全面贯彻落实责任,自觉践行“两个习惯”,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抓牢关键环节

紧紧围绕责任分解、公示、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督促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知己之责、担己之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里、扛在肩上。

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分解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分解出4大类24项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33位县级领导、36个牵头部门和85个相关部门。明确监督责任。将落实监督责任任务逐项分解到县纪委14个机关科室、22个镇(园区)纪委、140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开展日常巡查。逐级签订责任。县委与22个镇(园区)、165家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职责、措施“四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深化责任公示。公开责任要求。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开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专栏,集中宣传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本质、内涵、意义以及中央、省、市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要求,提升社会知晓率。公布责任清单。制定《中共睢宁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托党务公开栏公布党委领导、选人用人等5项主体责任,纪委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6项监督责任。公示履责承诺。县委带头公开向社会作出践行主体责任庄重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镇(园区)、各部门自觉公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责任书》,有效强化履责意识。

三是量化责任考核。注重日常巡查。综合采取专项督查、定期巡查、通报督办等形式,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重点对各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每半年和年终,由纪检、组织、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对各镇(园区)、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党委(党组),由县纪委书记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单位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对考核连续两年一票否决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一并进行组织调整。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实施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布信息通报、强化组织协调。先后专题召开案件协调会6次,研讨疑难案件5次,研究重大案情8起。开展廉政约谈。坚持“教育在先、事前控制、预防为主”原则,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敲警钟、亮红灯,强化干部廉政意识。先后对2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严格追究责任。对出现不正之风或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除追究直接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外,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先后对4名党委负责人或纪委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强化履职尽责,夯实责任基础

注重从县委自身抓起,强化主体自觉,通过以上率下、敢抓敢管,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恪尽职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一是上下互动促廉政。抓好示范引领。县委带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监督保障。县委积极从人、财、物等方面为纪委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提供坚强保障。目前,县纪委已设立7个专门案件查办科室和1个案件管理室,总数达纪委机关科室的57%,专门办案人员超总人数的70%。抓好专项清理。大力推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改革、精文简会、超标办公用房等专项清理,全县性会议和下发文件减少206个,同比下降27%;“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5%;办公用房超面积、车辆超标配备等得到全面清理。

二是多措联动抓预防。常抓思想教育。精心打造“圯桥清韵”、“清风村务”等廉政特色品牌,抓好正面廉洁教育。完善县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2万多人次观摩基地,抓好反面警示教育。狠抓制度约束。完善《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从严执行“4+1”权力运行监督新机制。即“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个末位表态”制度,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抓风险防控。组织廉政风险防控评审委员会对各镇(园区)、各部门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进行评审。按照“红、橙、黄”三个风险类别管理。共排查出风险点3464个,先后制定防控措施2312项,下发红、橙、黄三级预警卡113张,整改通知书70份,23名领导干部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

三是清零行动强绩效。零障碍服务群众。以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结合百姓办事、企业办事“零障碍”活动,通过突击查岗、现场抓拍、模拟办事等督查方式,有力清除“庸、懒、散、慢”等不良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零懈怠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各镇(园区)、各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先后查处违规定问题11起,立案9件,给予9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零容忍惩治腐败。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今年1至10月共立案228件,其中经济案件125件,万元以上案件78件,科级干部案件23件,移送司法机关18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三、强化整改纠偏,坚守责任担当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体制不顺等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相应对策,强化整改纠偏,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严明主体责任。针对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淡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软差事”,有的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我们要求,一方面要突出主体性。督促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并带领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突出针对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相联系,使职责要求更明确、责任目标更具体。

二是严格考评问责。针对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只满足于提要求,不注意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党委主体责任内容空泛,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们要求,一方面实行台帐式管理,对各镇(园区)、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记入日常台帐,并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记入领导干部档案。另一方面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实行终身负责制,推动领导干部祛除侥幸心理,克服短期行为。

三是严肃责任监督。针对当前纪委实施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落实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我们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开展重大工作事项积极与纪委会商、重要决策自觉向纪委备案、个人重大事项主动向纪委报告,充分发挥纪委的同级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各项机制,拓展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勤政廉政优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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