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严明党的规矩和纪律心得体会(1)
作为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执政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实践证明,严明党的纪律,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自觉追求和重要建党原则,是我们党区别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党赢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政治法宝。
严明党的纪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政治法宝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针对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出身占绝大多数的党情,*郑重告诫全党:“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在白色恐怖的环境里和敌强我弱的条件下,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我党依托战争载体,建立政治规矩,开展党的纪律建设,不仅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党章“总纲”,作为包括“党领袖人物”在内的中央领导机关和党的各级干部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规矩,而且建立了《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中央巡视条例》《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纪律法规,不断从思想上建设党、从战争中锻造党、从纪律中规范党,“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不仅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两个务必”的纯洁性要求,而且以史为鉴,厉行制度,严肃纪律,开除了少共中央局巡视员郑茂德,监禁了于都县苏维埃*熊仙壁,枪决了有着“光荣斗争历史”的黄克功等,努力建设“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带领全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保障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严明党的纪律,是*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政治保障
在*革命和建设时期,为克服党内“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我党把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打江山十八年,坐江山四十二天”和蒋介石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崩溃作为两面镜子,依托运动载体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着重从政治上教化党、从运动中清理党、从纪律中保障党,确立了“进城赶考得考个好成绩”、破除“历史周期律”的新目标新要求,增强管理城市和建设新中国的本领。
在这一期间,着眼于管党治党,我党不仅制订了《关于在全党和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惩治贪污条例》等纪律规矩,而且处决了“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的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清理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仅1950年初至1954年春就清理32.8多万名,从而“保护生产,保证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防止并反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腐蚀,进一步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
特别是党的八大,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讨了斯大林错误的教训”,“以苏联经验为鉴戒”,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在党章中阐述了党的纪律的特征、要求和重要性,创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和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政治保障。
严明党的纪律,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的重要政治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把“苏联模式”和中国“文革”作为改革开放条件下治国治党的两面镜子,依托制度载体,创新党的纪律建设,注重制度建党、纪律护党、依规治党,独创性地解决党的纪律建设中的特殊矛盾和复杂问题,确立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个危险”、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新要求新目标,建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政准则》等纪律规矩,引导约束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道德行为。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深刻总结我党管党治党历史经验,创新性地提出制度管党、制度治党的新原则,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战略,提出“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任务,提出党员队伍建设“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要求,严肃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高级干部120多人,从而不断优化从政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优势。
严明党的纪律,直接关系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提高,关系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国共产党依靠严明党的纪律这一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政治法宝,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从胜利走向胜利,不仅成为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且成为当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锋队和世界*事业的先锋队。
2016关于严明党的规矩和纪律心得体会(2)
2月6日上午,阿克苏地区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地委书记窦万贵同志出席会议并就贯彻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反腐倡廉要求,切实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作要求,增强党的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始终把这条政治规矩牢记于心、贯彻于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维护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权威,坚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使命、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任务”,立足当前“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工作着力点和着眼点彻底转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围绕实现“三个坚决”目标,统筹开展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都要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一旦形成决议决定,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无条件执行,决不允许对上级决策部署说三道四,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确保政令畅通。要进一步肩负起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以铁的手腕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定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治阿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品质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对以身试法者严惩不怠、从严从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要把对党员干部政治坚强的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决不允许“吃着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锅”。要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使命、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任务”,对地委作出的工作部署,必须令行禁止、坚决贯彻落实,绝不允许我行我素,更不允许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编造传播政治谣言。要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做到同*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党内生活,严格按照党内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决不允许搞利益集团和利益输送。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谁越过红线,就严肃追究谁的政治责任。谁要在维护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犯糊涂,就要严肃追责、从重处理。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放在首位,把政治坚强作为检验各级党员干部的第一标准,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用科学理论和坚强党性武装头脑。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实现“补钙”“充电”常态化、制度化;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自觉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严格在法律轨道上行使权力;要按照“四强”要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健全从严选拔、从严约束、从严监督的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不懈拧紧“总开关”,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科学理论武装各级党员干部的头脑,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述学、考学、评学机制,努力实现各级党员干部学习理论的常态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错误思想的影响,抵制灯红酒绿的诱惑,始终保持头脑的清醒。要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教育,立志为民、乐于奉献,竭尽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勤奋工作,在精神上筑牢思想防线,外化于行,成为行动自觉。要坚持不懈地狠刹“四风”。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四风”问题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守阵地不能退、巩固成果不能松、深化拓展不能缓,使优良作风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十条规定的落实和执行,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工作散漫,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和重点、热点部门的监督,对于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违规收受礼金、超标配备及违规使用公车等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要及时追究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四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打赢反腐倡廉攻坚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坚决履行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推进各项工作。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牢记党内职务就是政治责任,要以“第一责任”为准则,亲自挂帅出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选好干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管,同时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重点对地区各级领导机关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有效监督,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特别是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做好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章程、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干部选拔任用、密切联系群众等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地区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首要任务,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绝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级党委和纪委要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等相关规定,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好“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要求,确保纪委行使监督权力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地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后,要尽快规范运行,同时做好县(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前期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落实具体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审计、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等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共同完成《2013-2017年工作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继续做好巡察工作,扩大巡察覆盖面。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深化县(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厘清县(市)委职权,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深入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形成权力相互制约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完善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移送机制,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的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