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篇一)
古人云: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譬犹巧锤之为规矩准绳以遗后工也”,作为一位基层xx收费单位行政一把手,更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自身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进步法律意识,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是一项重大而长时间的工作。我认为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进步思想熟悉。首先,建设*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收费是xx收费工作的灵魂,是xx收费政策执行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严格落实应征不免、应免不征收费政策,保证通行费不人为造成流失,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各项xx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为收费工作开展好提供智力保障。三是本身建设的需求。管理所党员干部首先应当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日常收费工作的成效,关系到xx收费行业形象。同时,收费职工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通行费征收秩序引领作用也不言而喻,如对缓和收缴矛盾、规范通行秩序、培养职工法治品格、增进收费xx法治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收费职工的迫切愿看。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收费职工要求学法、懂法、守法的愿望呼声愈来愈高,作为一位合格的收费职工,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推进xx收费事业法治进程的实现紧密相联。
学法是用法的条件。虽然这些年来,我们xx收费行业普法宣传学习获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收费一线职工和部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收费工作上。在因法治学习的制度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份职工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致使部份收费职工法律素质不高,收费工作中缺少科学性、严谨性和正当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情势、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厉考核,真正提高广大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进人心的局面来之不容易,收费所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提倡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收费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严格落实“应征不免,应免不征”的收费政策,特别要解决好与司乘人员之间的收缴矛盾。在经济体制深入变革、社会结构深入变动、利益格式深入调剂、思想观念深入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收费职工和司乘人员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用事实对广大收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动身,做好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每个收费职工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