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微腐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1
一、微腐败伤根基
毒蛇不分大小都有毒、都伤人。“老虎”“苍蝇”都是贪、都伤民。相对于偶尔露峥嵘的“老虎”来说,随处可见的“苍蝇”有时危害更大。“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
俗话说“老鼠看仓,看个精光”。基层“微腐败”有“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小,小官小贪,贪污受贿的绝对数不大;多,数量多、次数多,出现的领域众多,存在的形式众多;近,离基层近,在群众身边贪。贪蝇成群,其害胜虎。*指出:“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微腐败”的危害性犹如“蚁穴溃堤”、群蝗毁田,如不能及早消灭,早晚会溃堤崩厦,无法挽回。“微腐败”和“巨腐败”虽在程度上、数量上有所区别,但在腐败的本质上却没有丝毫区别。一旦踏入腐败的泥潭,大腐败是腐败,小腐败也是腐败。更何况,那些“小贪官”一旦经过投机升为“大官”,可能比人们现在看到的“老虎”更加可怕。数量众多的“苍蝇”破坏了党与人民的感情,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信心,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更给党和国家的威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高职位的干部腐败相比,群众身边的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微腐败”的群体是以基层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手中的权力看似不大,但由于他们处在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也最直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越来越多地出台,这些惠农款、扶贫款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救命钱、安家钱,但对于一些基层“苍蝇”来说,这些钱物却成了可口的唐僧肉。一些基层干部巧取豪夺、“雁过拔毛”,想方设法满足私欲,直接损害着基层群众利益。基层执法不公问题突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人、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直接伤害着党的群众基础,动摇着党的执政根基,如不斩尽杀绝,后果不可想象。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获得感”是广大群众对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幸福感。“微腐败”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又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获得感”首先是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贪腐,是与民争利,从百姓口中夺食。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得不到保障,何谈获得感?“获得感”的另一方面是人民在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人民需要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需要被尊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享受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基层执法不公正是对个人权益的直接损害,也直接伤害人民的获得感。基层无小事,基层虽不易产生大案要案,但却滋生着大量的切实侵害基层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对基层贪腐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微腐败”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基层存在的一些“蝇贪”,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干部作风清廉,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增加一份信任;干部作风不正,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减少一份信任。“微腐败”虽然看似不大,但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微腐败不能忍
“蠲浊而流清,废贪而廉。”反腐无禁区,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老虎”要打,“苍蝇”同样不能放过。治理基层腐败是国家长治久安之根基,我国有几十万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也超过十万个,基层人口更是占我国总人口过半,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这些末梢“细胞”构成了国家的根基,铁腕治理“微腐败”,是稳根基、谋发展的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基层一大批“苍蝇”被绳之以法。,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万余起,处理9万余人,近2万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微腐败”形成了极大震慑。治理基层微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指出:“一棵参天大树,如任蛀虫繁衍啃咬,最终必会逐渐枯萎。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预防微腐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治理基层微腐败,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将问题苗头泯灭于萌芽状态,教育和拯救迷途干部,防范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小苍蝇吃成大老虎”。*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要重拳打击“微腐败”并要拳拳直击痛点。“恶之显者祸浅,而隐者祸深。”“微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没有火眼金睛很难发现;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不下猛药难以阻止;具有很强的抱团性,不下硬功夫很难查处。要把准“微腐败”分布规律、传染脉络,瞄准“微腐败”的易发多发人群、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的放矢,细“治”入“微”,下猛药、出重拳。*指出:“‘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
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制度堤坝的“管涌”是最严重的险情。“微腐败”实质是基层权力的腐败,只有建立健全基层权力监督机制,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对权力的长效制约,才能根治“微腐败”。不管权力有多小,都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防微”才可“杜渐”,“见微”方能“知著”。*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缺少有力的监督,权力就会滥用;没有问责就难有落实。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通过问责,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不仅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还要让疏于管理的上级领导“挨板子”。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指出:“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问题严重的,就要打手板、敲警钟,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
寸土写清廉,有权莫要贪。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百姓安。必须要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旗帜鲜明地治理“微腐败”,兑现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庄严承诺。*指出:“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基层微腐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
有打折了的“政治”。党员干部讲政治,从来就不是抽象的。现实中,一桩桩诸如公款吃喝、公物私用、突击花钱等放在以前看可能是“小事小节”,但在三令五申后竟然还敢做手脚、搞猫腻,就是典型的不讲政治。做到“绝对忠诚”,坚持“三个维护”,这些政治要求落实的检验标准归根到底就一条:是不是真正听党话、跟党走,*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执行作风方面的法规纪律,必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而不能仅仅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
有递减了的“压力”。“微腐败”问题在一些单位依然存在,是因为有的人认为反腐是上面的事、领导的事,还觉得“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与己无关,“法不责微”“法不责众”的侥幸麻痹思想仍有市场。综合分析,下面无知无畏无止,与上面懒政庸政怠政不无关联;下面我行我素,与上面失察失管不无关联,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由此可见,担负“两个责任”的主体,必须对“微腐败”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有未刹住的“惯性”。“四风”问题的纠治,昭示了一条铁律:风化俗成要点滴积累,治理整顿需久久为功。“微腐败”问题频发且久治不愈,充分印证吃喝玩乐的“惯性”仍然很大。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既要有“婆婆嘴”,常念监督“经”,更要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关口一个关口地封堵,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查纠,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法规纪律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
有变了味的“人情”。如何看待公款宴请老战友、老朋友,给老领导送礼物、超标准接待等看似“人之常情”的行为?这其中可能是为了表达袍泽之情、感恩之心,但也不排除有“搭天线”“套近乎”、试图“感情寻租”之想。深刻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防止“人情”变味,关键是要筑牢党性防线,既坚持铁的原则、抵御人情面子“糖衣炮弹”的袭击,又守住铁的纪律、把好人际交往关,真正让“君子之交淡如水”。
有未唤醒的“觉悟”。“微腐败”案例中,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在如何对待公与私上翻了船。能不能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关键看有没有很高的觉悟。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社会学“横山法则”认为,最有效最有持续性的约束,并非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内心的自我控制。自我控制的过程,正是觉悟的过程。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提升思想觉悟,找到行为准星,保持慎独慎微的清醒,保持自警自律的姿态。觉悟站在了高处,面对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和邪、苦和乐等矛盾时,就能做到心明眼亮,无私无畏。
基层微腐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3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十八大以来,在*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中央纪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去年一年,对问题反映集中的21个县市旗、164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对40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压实责任,唤醒担当,有力推动了对基层“微腐败”的治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样没有完成时。基层“微腐败”造成的是“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xxxx年7月至xxxx年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共分18批次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47起。其中,涉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领域的问题相当突出,有的甚至在群众的“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党群干群间的疏离与隔阂。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始终把“人民至上”视作不渝的初心,把治理基层“微腐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面。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等等。这些要求直击基层治理的痛点,充分反映了*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传递了不断加大治理基层“微腐败”力度的强烈信号。
治理基层“微腐败”,不能搞运动、一阵风,必须落细落小,久久为功、善作善成。要把治理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在打好突击战的同时,也要打赢攻坚战。例如,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梳理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限期督办,对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结合推进精准扶贫,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要揪出那些胆敢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在群众身上“拔毛吸血”的人,清除死角,形成震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身边乱飞的“苍蝇”看得准、恨得深。治理基层“微腐败”,必须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使人民群众亲历治理“微腐败”的实践,让千家万户切实感受风清气正带来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