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全文

时间:2021-10-08 14:43:57 华夏高考网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2020元;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为18元;

3.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不列入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哪些?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另行支付: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上海市工资发放规范

事项规定
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支付时间在职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遇法定假或休息日,不得推迟支付。
离职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特别规定: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代扣情形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代扣工资:
1、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职工维权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全文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综发〔2015〕10号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20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为18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月30日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保险吗?

小编提醒,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挑选几个城市,为大家解答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保相关问题!

案例1:上海市

问: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吗?

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上海市人社部门在解释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指出,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案例2:青岛

问: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吗?

日前,青岛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规定,青岛市自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5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调整为14.5元。

下列各项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之内,用人单位要另行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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