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纪委纠风工作总结2017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局、州人民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伊犁州《201x年度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细则的要求,伊犁州地方税务局201x年纠风工作紧紧围绕州局党组提出的“征管服务年”这一工作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理念,认真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新的实际成效取信于纳税人,为我局税收工作提供保证。现将上半年纠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确定的纠风目标和工作重点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确立的纠风目标,结合我州直地税系统在“懒、散、庸、拖、贪”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了201x年的纠风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纠风目标
一、转变观念,改进方法,坚决扭转多头或重复向纳税人索取涉税资料的问题;
二、严格“一站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消除让纳税人办理审批事项或传递涉税资料的问题;
三、对本单位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内容(项目)进行一次评估论证,修订完善后,重新向社会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是要依据《征管法》规定,建立健全纳税人必须提供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财务审核资料档案和资料共享信息库,以及查阅获取信息的方法措施。
二是要在全局开展教育,除受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事项的部门,要求纳税人提供发生变更和其它未提供过的资料外,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索要资料。
三是按照征管工作要求,结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除投诉、检举、控告由相关部门受理之外,进一步明确资料的传递、办理等要求,严格落实大厅受理和送达等职责,坚决消除纳税人在部门之间往返或传递涉税资料的问题。
四是对承诺的服务项目的时限要求和特殊要求,逐一作可行性论证,对不适合当前情况的予以改进,对已经实现经常化的工作项目,具备承诺服务条件的,应补充承诺内容,力争所有办理的涉税事项,都有承诺的服务标准。
五是修订后的承诺的服务内容(项目),通过报刊、媒体发布和上墙等形式,重新向社会公布,作好宣传。同时,承诺的服务内容(项目)报州局备案。
六是认真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的途径,对设置意见箱硬件、网络网页专版等采集群众意见的设施,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及时了解纳税人的呼声。
七是通过效能建设,消除干部岗位、科室之间衔接不够紧密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稳步推进纠风工作
(一)认真落实了责任制
在年初州直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201x年的纠风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局长与各基层局局长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业务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三月和五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纠风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监督检查内容,更加明确责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下工夫,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环环相扣、逐级负责的有形责任网络。
(三)完善了工作制度
根据自治州纠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税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了全系统和州局机关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围绕考评原则、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扎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关于印发<岗位责任制>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要求,比对本系统已经制定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并公示。按照《自治州作风效能重点评议实施方案》,制定了服务企业的措施承诺,更好地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四)以纠风塑形为载体,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我局把纠风塑形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载体,促使税务人员改变作风。
1.开展检查,加强监督
一是针对系统内发生的案件,确定了“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抓好效能,管好全局“等方面的谈话内容,与科级以上干部谈话达243 人次。各局就“办税环境、政务公开、便民措施、税容风纪、服务评价和减免税、税务处罚、税收管理”等八个方面发放问卷调查表,同时对各片管员片区,不定期进行了明察暗访,上半年明查暗访852人,发放调查表1174份,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早进行制止,有效防止了干部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二是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处室及各县(市)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效能建设情况、纳税服务厅及涉税部门的服务情况等开展明察暗访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懒、散、庸、拖、贪”等问题。在治庸方面,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作风漂浮,被动应付;在治懒方面,重点解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缺乏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治拖方面,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治散方面,重点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漠视规章制度,损害集体荣誉;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要求全体干部树立“人人讲效率、事事创效能”的大效能意识,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和形式,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利用 “新广行风热线”、“伊广行风热线”和“12366”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税企沟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净化纳税服务环境,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重视信访投诉,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半年我局未发生信访投诉案件。
四是开展内部审计,通过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购、“三代”手续费、基本建设、其他收入、税务代保管资金的审计,进一规范各单位的经济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2.继续深化风险内控机制
各局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要业务所涉及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职能、重要事项等环节的梳理工作,发现问题,确定风险环节,查找风险点,确定实施岗位,建立防控措施,实施有效事前防控。从而使党风廉政工作关口前移,使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健全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防控,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和成本。结合内控机制建设风险点查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环节制控为切入点,针对出现的风险苗头,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和利用,进行风险警示。
3.落实责任追究
加大督查和追究力度,将上级局及州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认真实施督查,保证政令畅通。建立效能督查考评机制,为推动责任落实,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分析,半年全年一总结的定期分析通报总结制度。在实行目标责任制、干部问责制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分工负责制等方面,健全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综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上半年全系统追究执法过错责任73人。
4.开展三项治理工作
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规定,开展了自查和抽查。要求各单位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清理纠正,加大监督检查,明确清理工作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系统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局、州效能办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散、庸、拖、贪”的不良作风,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新途径,与时俱进,创造出有行业特色的纠风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经验,不断推进我局纠风工作再上新水平。
篇二:纪委纠风工作总结2017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最近几年,缙云县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侵害农民利益等方面。
一、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
1、表现形式及成因
当前,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为名向学生乱收费、高收费。二是一些重点中小学利用本校的优势条件,高价招收择校生,有的还利用本校资源设立分校(园)等,目的是为了多收钱。如XX年年,我县一实验初中就因为向学生违规收取“择校费”,被省纠风办、省教育厅查处,县教育局长、分管副局长和该校校长分别被处以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三是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教辅材料等。四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教辅材料、学具、校服、保险等存在的折扣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未退给学生等等。五是少数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行家教之实,向学生收取费用。上述问题,尽管只是在少数学校和单位中发生,但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很坏的,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坚决予以治理。
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有经济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政策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从总体上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教育是政府行为,各级财政有义务为教育提供必须而又足够的财政支持。而事实上,财政投入不足又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财政投入不足既困扰和制约着教育的发展,又是产生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学校便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二是少数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一些学校为了扩大在本地区的影响,超出实际,超出学校财力,超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有钱要办事,没有钱也要办事”,于是眼睛盯住了学生,出路是要学生交钱。三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在更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不得不向学校缴纳所谓的“赞助费”或“择班费”等等。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教育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还在于权力在运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教育部门和学校权力运行的失范。
2、治理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改进师德师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正气,提高广大教师职工对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教育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二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政府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教育经费投入标准,并及时投入到位。优先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保证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将人均公用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投入不足和教育负债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全部落实到位。三是改革创新制度,深化源头治理。要从源头上铲除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就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不仅要建立健全制度,而且要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医疗乱收费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
1、表现形式及成因
医疗乱收费的表现形式:一是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是医院乱收费中最常用的手段。本应是肝、胆、胰、脾、肾五个器官合一收费为90元,但医院却时常将它们肢解开来分别收费,共计450元。二是擅自提高收费和扩大范围。如新生儿护理费标准为每天2元,有的医院收6元;按规定麻醉机使用收费为每小时9.6元,有的医院按16.6元至30.6元的标准收费。三是自立名目收费。检查中发现有一些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如我县一家医院针对新生婴儿父母择时辰剖腹出生自定了“择时费”,收费标准为400元。四是医疗特殊的一次性消耗材料超差率。如,缙云县人民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30ml注射器,超过了物价部门规定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加最高不超过5%的差率作价收费,而是加价超过10%销售。五是医疗收费不公开。主要是因为医院确实存在着从自身利益出发多开药、多检查、多收费的问题,而患者又多数不具备医疗的知识和判断力,进医院后就等于医生说了算。看完病对费用心里不清楚,便心存疑虑,由此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以住院费为例,患者虽然出院时有一个结算单,其中内容包括:“住院费、取暖费、西药费、中草药、中成药、手术费、化验费、检查费、氧气费、诊察费,其它。”缺乏透明度,非专业人员从结算单中是难以发现问题的。
医疗乱收收费的成因:一是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医疗机构几经改革,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分家的问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收费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在体制上诱发了乱收费。二是财政拨款不到位。医疗事业是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财政的投入不足,也是造成乱收费的原因之一。如缙云县人民医院共有400余干部职工,县财政每年投入该医院只有60余万元。三是部分医疗收费标准调整不及时。现在经济发展快速,物价上涨偏高,有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就是10年,没有考虑物价和材料上涨因素,收费标准调整不及时,造成部分医疗项目收费事实偏低,医院为了弥补成本加价收费。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具体标准尤其是医疗收费相对复杂,往往有心无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2、治理对策
一是加强医风医德的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评价制度,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开展树诚信理念、做诚信承诺、建诚信管理评价体系活动,把诚信服务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使诚信落实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解决卫生事业资金缺口。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林立、竞争激烈。患者追求的已远不是“白求恩精神服务”的软件,而是高精的“ 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房屋设施”的硬件。医院为了上档次升等级,不断改善医院条件,大搞基本建设,购买大型医疗设备。而资金的来源,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解决卫生事业资金缺口。三是积极推进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医疗收费公示是一项阳光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设立微机查询系统,对发生的费用按照明细项目逐笔逐项登记,增加收费透明度,使乱收费行为有心无力。四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市场的规则和要求来管理医院、经营医院、发展医院,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打破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垄断,使各种性质的医院充分竞争。只有这样,医院才会把病人视为“上帝”,从病人的角度去思考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去拓展医疗服务市场,打造医疗服务品牌,减少甚至杜绝医疗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病人才有可能用比较合理的费用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三、侵害农民利益的表现形式、成因及治理对策
1、表现形式及成因
侵害农民利益主要表现:一是基层腐败农民权益受损。个别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种种手段违纪违法,直接或间接侵害农民利益,败害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据统计,XX年至2010年,我县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240多件,占整个案件数的80%左右,违纪违法形式主要有职务侵占、侵犯公私财产、贪污公款、失职渎职、挥霍浪费、违反计生国策等行为。如XX年年我县一工商所向农民合作社存在乱收费问题,县纠风办及时给予查处,主要责任人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2010年我县建设局下属的城乡规划设计所,违反规定向农民收取建房设计费问题也被县纠风办给予查处。二是假劣农资等问题坑农害农。近年来,由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剧增,而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手段有限,致使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屡屡发生。如我县的大洋、胡源等地早几年就发生了假种子坑农事件。此外,不少农民反映,农业生产性费用涨幅很快,使农民的隐性负担不断加重,一定程度上抵销了支农政策带来的实惠。三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执行不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已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途径,但农民很难搞清楚哪些项目应由政府承担,哪些项目需要农民自筹。因此,在实施中乱议、多筹、滥用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村还违规搞超标准筹资。另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复杂、操作性不强、监督不到位依然是个老问题。农民也普遍反映,“一事一议”太复杂,只有干部弄得明白,都是干部说了算。四是新农村建设中盲目建设损民。一些镇村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速度,违背经济规律,不顾财力民力,背负巨额债务,盲目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还造成不必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金投入。如我县一些城关村盲目建设市场,市场建成了却无人问津。
当前,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屡禁不止,纠而复生,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其产生原因既有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较差。不少村干部和七所八站工作人员宗旨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不惜歪曲国家政策,打政策“擦边球”。有的利用掌管人、财、物等权力,违反规定为部门获取利益,出现与民争利现象。如我县一国土资源所于XX年就利用新所搬迁之机,要求有关村给予祝贺,包“红包”或者送空调。当然这一行为也被县纪委及时给予纠正和查处。二是基本素质低下。我县XX年以来被查处的“村官”初中以下学历占了近4成。文化水平低决定了“村官”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喜欢拍脑门子办事,不考虑后果,致使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三是政策法规滞后。由于基层不正之风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又是在不断地变化中,因而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滞后的情况,加上立法滞后,致使农村很多新出现的法律问题无法可依。四是监督制约乏力。一些乡镇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基层站所、村的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或者监督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监督缺乏了解,平级之间监督缺乏保障,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具有滞后性。五是惩治打击不严。有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工作任务,就是好干部,在保护与惩处的关系上处理不好,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另一方面,基层纪委力量不足,在查办案件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共3页,当前第2页2
2、治理对策
一是筑牢“思想堤坝”。抓好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群众观,让他们不想损害群众利益,是解决好损害农村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牢固构筑党员干部党纪国法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解决对待群众利益问题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二是推行“透明政务”。促使他们不能损害群众利益。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解决无人监督的问题。村监会人员要积极收集分析群众反映的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反映;要全面监督村“两委”贯彻落实政策和履职等情况。三是创新监督方式,解决无法监督的问题。继续搞好“效能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和有效整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热线办成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台”,了解社情民意的“显示屏”,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压器”。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法违纪案件,并利用案件发布会、公开通报、媒体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对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做到点面结合,惩防并重,紧紧围绕解决不同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专项清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