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正则队伍强,纪律严则事业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是*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提出的新要求。鹿城区纪委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牢把握深化“三转”方向,突出“四强化”,提振“精气神”,为新常态下开创鹿城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廉政抄告,构建同级监督新体系。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履行好监督责任,首先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针对“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去年我们率全市之先建立强化同级监督实行廉政抄告制度,向区领导抄告其本人苗头性、倾向性或分管(联系)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问题,进而形成“三书两报告一抄告”制度体系,具有一定的实践性、推广性和示范性。今年重点是做好廉政抄告的深化“文章”,对区领导实行廉政抄告的,一并向市纪委和区委主要领导报送,有力督促廉政抄告内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或督促整改不力的,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形成“负面记录”,存入区领导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向镇街、区直部门延伸,推进廉政抄告全覆盖,逐步形成“一纵一横”的立体复合监督体系。把每位区党政领导牵头领办的工作事项量化到区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里,定期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督促“一岗双责”制度落到实处。
强化主责担当,构建责任落实新格局。履行好监督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到人,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带动最大多数。我们率先探索启动落实主体责任的“深化工程”,在持续完善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的基础上,创新推行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制,区纪委派员全程督导。在《今日鹿城》开设镇街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谈”专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推动责任落实的良好导向。创新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记制,向区领导、区管干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笔记本》,开展定期督查,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动态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创新推行主体责任落实“末位问责”制,对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末位”单位的“一把手”进行约谈,倒逼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的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行“纪委书记约谈日”和廉政谈心提醒等制度,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强化捆绑追责,构建正风肃纪新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优化赶超发展软环境。衡量一个单位机关作风好坏,关键看领导班子,根源在“一把手”。我们根据市委部署开展“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围绕区委创新实施目标管理新要求,深化抓领导、抓班子、领导抓、带队伍的“三抓一带”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率全市之先出台鹿城区作风建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实行“捆绑追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以违纪违规之事问责管人管事之人。改革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对单位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自办件予以加分,对被上级纪委查办的单位予以加重扣分,以此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责意识,主动抓好作风建设。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
强化农村巡查,构建基层廉洁新模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履行好监督责任,需要抓基层打基础,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堤坝。针对当前农村基层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实际,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部署,配强巡查力量,扩大巡查范围,重点巡查基层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农村干部腐败等突出问题,切实化解基层矛盾、减少群众信访以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突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好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重点的各项监管制度,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民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政治生态。在实现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的基础上,推行纪检监察干部报告制、问责制、淘汰制“三项制度”,努力形成“末位要问责,有错要问责,低效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问责体系,强化镇街纪(工)委监督责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将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担当,担负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引领党员干部作风新常态,汇聚鹿城赶超发展正能量。同时作为一名县级纪委书记,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行动上先于别人,标准上高于别人,要求上严于别人,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作者为温州鹿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