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超两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精华篇

时间:2021-06-13 08:11:23 华夏高考网

“三超两乱”是指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如下是华夏诗文网给大家整理的开展三超两乱问题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开展三超两乱问题的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经济和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切实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摸排和查找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隐患,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保监会将坚决整治保险资金运用乱象,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好杠杆率,避免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督导保险机构严格落实监管政策和规范投资行为,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战略方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领域。二是重点梳理合规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资产质量、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点。三是重点检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开展投资,利用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放大投资杠杆,以及利用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利益输送等行为。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强化问责。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各类资金运用潜在的风险,尤其对重点业务、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及人员开展检查,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对风险状况暴露不充分、工作不认真、报告无风险的保险机构,作为查处工作重点。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及时纠错认真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依据风险导向原则,根据保险机构自查情况,关注保险资金运用重大风险领域,对存在突出问题及重点保险机构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开展三超两乱问题的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经济及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要求上来,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强监管、补短板、治乱象、防风险,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决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通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核查保险资产的真实性及资产质量,全面掌握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摸清行业风险底数;坚决防范治理金融产品嵌套、监管套利等金融乱象,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意识和投资管理水平,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针对问题突出的公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引导公司进一步正确把握保险资金运用内在规律,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二、排查内容

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行为的合规性以及内控管理的有效性,严格落实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和规范市场投资行为。重点核查保险资产质量、真实性和安全性,排查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隐患,查找制度缺陷。聚焦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摸清并处置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重点工作内容包括:

(一)合规风险。清查保险资金运用超监管比例投资问题,核查保险机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及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情况。严格规范重点环节和关键操作行为,核查重大投资的合规性和内控情况,重点检查违规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管套利。清查金融产品嵌套情况,摸清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属性和风险状况;严格核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改变投资资产属性及类别,超范围、超比例投资,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利用有关业务或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通道等行为。清查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情况,查清资金来源和性质,核查违规放大杠杆的投资行为。

(三)利益输送。从严检查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核查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严禁采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向保险机构股东、投资项目的利益相关方输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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