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现“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该县党员干部正在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时限和措施。如下是华夏诗文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年最新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高位推动“精谋划”。省、市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安排部署,建立了全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召集人,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县委办等31个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及时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下发集中整治“微腐败”《实施方案》,明确集中整治各阶段工作要求;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划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都按各自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二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在《武宁报》开辟集中整治宣传专栏,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制作集中整治工作访谈节目,定期播出。各地各单位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热线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同时,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
三是明确政策“树导向”。集中整治方案明确规定,全县党员干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填写自查自纠表并签订承诺书,对7月31日之前主动自查,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的,或者不如实说明问题,主动交代不彻底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和造谣、诬告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四是检查通报“敲警钟”。我县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集中整治工作的始终,以查阅资料、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注重在日常监督检查、廉政巡察和重要时间节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深入核查、快速查处,建立工作台账,确保集中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近期我县还对以来8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并在网络曝光。
2017年最新党员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根据处党支部的要求,我本人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实际,经过认真查摆、深刻反思,并经过对照先进典型,找出了诸多改进方向,经过反思剖析,我个人感觉获益颇多,相信对我以后的政治觉悟提升、本职工作质量完善会有更为积极的促进意义。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向领导作以下汇报: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以前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二是作为村两委委员,在工作中自己也参入了自己的主观情感。三是自我批评、自我反省开展的不够深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