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支行三违反三套利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防控金融风险,治理金融乱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规管理,稳健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中国银监会决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为落实省分行、州分行和湖北银监局开展市场乱象整治等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4月25日下午,农发行利川市支行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积极研究“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相关文件要求,经我行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行长孙必军任组长,分管行长王章杰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银监局“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系列检查的自查及上报工作。行长孙必军同志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检查管理办法(农发印发〔2016〕332号)文件要求,将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检查工作底稿》上。
二是本次检查、整改、问责同时进行,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同时严肃问责。某些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加强条线上的沟通交流。要全面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州分行各主管部室沟通交流,分条线将问题事实、整改问责情况报送相关部室审阅。
四是针对系列检查,需要分别撰写检查报告,并保证报告质量。报告应包含检查组织实施情况、内控合规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整改问责具体情况等内容。
五是准确填报各类表格。每项检查均需填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检查工作底稿、《分条线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表》。同时按银监局“三违反”文件要求,填报附表。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自身经营活动,更好的为利川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最新支行三违反三套利自查报告篇【二】
近期,银监会密集发文,在银行业开展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的“双查”方式,全面排查风险。其中,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整顿范围为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上溯或下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势必是银行业的监管大年,各类违法违规、资金套利的金融乱象将被严厉整治,尤其是过去两年快速膨胀的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将面临去链条、去杠杆的强监管。
纵观《通知》,其主要原则还是防风险,对当前银行业存在的套利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切实负责同业、理财等通道业务的风控工作,对本机构通道类业务近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检查是否存在过激或与本行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及规划。通道类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过高且风险管理能力明显跟不上要求的机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三方面套利行为展开。具体来看,针对监管套利,重点梳理规避信用风险指标、资本充足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等违规套利行为;针对空转套利,重点梳理信贷空转、票据空转、理财空转、同业空转等套利行为;关联套利则主要涉及违规向关联方授信、转移资产或提供其他服务、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业务,《通知》对其中存在的违规套利行为重点提及。其中,《通知》要求对于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进行梳理。一城商行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同业存单也需计算在内,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大规模扩张同业存单。此外,《通知》还表示严禁同业存单空转,要求机构和监管部门检查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上述规定都表明监管已经注意到同业存单前期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潜在风险,同业存单的扩张可能会显著放缓。不过,这对市场的冲击有限,因为市场对加强同业存单监管已经有预期和准备,在经历了过去两个月同业存单的冲量后,最近同业存单开始量价齐跌。”上述城商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华创证券债券分析师屈庆认为,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链条将面临非常严格的监管。具体来看,一是负债端同业存单的发行将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未来发行规模将被动下降;二是委外投资的资产端将严格执行穿透管理,表外理财的资产端将进一步“表内化”管理;三是通过资管产品的多层嵌套延长同业链条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四是债券投资的杠杆操作将受到严格管理。
“监管的严格执行将使银行去杠杆速度加快,未来会有更多银行压缩同业链条,资产端也将同步承受抛压,近期银行委外产品已经出现收缩趋势,这对债市来说是利空。”屈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