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1
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调研组于xxx5年4月2日至13日对全县7个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考核,深入了解了各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开展情况
(一)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职意识进一步提高
各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认识有明显转变,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乡镇党委的分内之事履职尽责,做到与乡镇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各乡镇均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压力传导的工作机制。八宝镇、扎麻什乡分别与机关领导干部、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承诺书;峨堡镇组织2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在镇党代会上进行述职述廉;野牛沟乡在乡“两会”期间,安排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村干部讲授廉政党课;阿柔乡抓好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乡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纪委在人员紧张、纪检干部兼职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从廉政教育宣传、举办乡镇的各类培训班、建章立制、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村级“三务”公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如,峨堡镇编印了“小漫画、大启示”廉政宣传画册;默勒镇对所辖6个村的近三年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完成村级“三资”清查和交接;央隆乡就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乡属各单位、各村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各乡镇均配齐了村级纪检员。
(三)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各乡镇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把制度建设作为“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制度的“立、改、废”,建立健全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目前各乡镇已基本健全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公务管理、公务接待、作风纪律和工作职责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体系,并将本乡镇的各类制度汇编成册。如,阿柔乡制定的《阿柔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规定需定期召开由乡党委、纪委、基层站所和村“两委”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问题;野牛沟乡结合“三基”建设,把建立乡村干部廉政防控制度体系列为“三基”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峨堡镇结合“两讲两促”活动,对无职党员实行联点联户和廉洁自律的“双承诺”制度。
(四)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突出,各具特色
一是重视村级“三务”公开。由于村级“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主要因素,因此,各乡镇都非常重视村级“三务”公开工作,不但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公开内容、程序和范围等,而且根据本乡镇实际,探索出了一些操作性强、群众认可的公开方式。农业乡镇中,八宝镇利用村民居住集中的特点,在村委会院内设立玻璃封闭公开栏,确保公开资料的保存,便于长期公开。同时,针对没有参加群众大会的村民,采取集中走访活动,上门填写走访调查表,以达到扩大群众知晓面的目的;牧业乡镇中,各乡镇大多利用召开群众大会、牧民在夏圈和冬圈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村级“三务”公开。野牛沟乡通过选定有威望的牧民作为“户代表”,固定联系若干户牧民,利用“户代表”进行宣传政策和传达公开事项,有效解决了牧区群众居住分散,“三务”公开难度大、公开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是重视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往往是财务收支问题,因此,各乡镇都把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全县各乡镇均实现了“村财乡管”,各村在银行均开设了账户。默勒镇、峨堡镇各村的财务交接工作,由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参与监督;扎麻什乡督促各村将近三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集中公开;央隆乡要求各村在发生资金支出前,首先向乡政府提出资金支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商品等财务活动,对发现的违规票据,在村民大会上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规范村级资金支出程序,有效防范违规开支。
三是重视村级纪检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各乡镇在村级换届选举中配齐了45个村、3个社区的纪检员,并重新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会议、制定纪检员管理办法等形式,明确要求各村级纪检员和村监委会成员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和对本村事务监督的责任,特别是加大对支农惠农项目分配、村级财务收支、低保评定等群众关注事务的监督力度,同时,要求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员要转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村级纪检员和村监委会的监督。
四是重视机关干部的作风转变。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转变干部作风。默勒镇自xxx5年以来实行月工作汇报制度,每月将干部考勤结果、工作量化分解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督促和提醒干部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峨堡镇对无故离岗人员和不遵守考勤纪律的干部进行约谈;阿柔乡结合“两讲两促”活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组,对各村和驻村干部的宣讲工作进行了督查;扎麻什乡开展的“五百”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使干部作风在一线得到转变。
二、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全县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方面:
一是由于人员紧缺,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过多,难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目前,7个乡镇纪委书记均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除了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外,全都分管着乡镇办公室、党建、精神文明、后勤等工作,各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兼职的工作有会计、民政、残联、草监、党建、精神文明等,造成专职不专,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是村级纪检员的职责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县纪委对村级纪检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但在调研时发现部分村级纪检员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不清、职责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仍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村级“三务”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一方面村级“三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存在群众知晓面不高或对有的公开事项不认可等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新当选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不清楚“三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导致村级“三务”公开工作出现漏洞。四是村干部对待群众信访举报的思想认识层次不齐。有的村干部一看到有群众对其举报,就心怀不满、满腹牢骚,在思想上无法正确对待组织的调查核实,导致出现工作拖沓、消极怠工或不履行职责的问题。五是乡村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由于有的乡镇和村财务人员不是财务专业人员,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有些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致使一些财务审核出现漏洞、账务处理出现差错。
三、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由于各乡镇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上几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增强乡镇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起全面领导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推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协调发展。
(二)突出教育的基础地位,着重加强教育的针对性、经常性和警示性。一是在教育的内容上,一方面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纳入日常学习培训计划中,做到经常抓、反复讲,特别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要积极与财政、审计、农牧等部门沟通,组织财务骨干深入乡镇、村社为基层财务人员进行实务培训,在培训前各乡镇要梳理实际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在培训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最大程度地提高乡镇、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在教育的形式上,结合“三基”建设,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典型案例为教材,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个方面接受深刻的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在教育的对象上,要突出针对性,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如,针对新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可进行村级“三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范围等的业务培训,让他们清楚村级“三务”是什么,公开的具体内容涉及哪些方面等。
(三)以务实的作风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也是扎实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各乡镇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加强对各自分管工作的落实和联点村社的指导监督,并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大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民服务代办中心、便民服务站等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强化服务理念,真心为民多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升为民服务、办事水平。
(四)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当前,村级干群矛盾主要集中在议事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等方面,因此,各乡镇要想办法尽快提高村级纪检员和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使他们加大对村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的监管,项目分配程序的监督,真正做到“三务”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消除群众对村干部在资金开支、项目分配等方面的猜疑,让村干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建议设置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岗位,不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让其专司其职,把主要精力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乡镇党委要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纪委工作的配合力度,同时,乡镇纪委要积极“三转”,把主要任务放到主责主业上去,自觉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做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干部。
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2
当前,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摆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摸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我们深入部分乡镇、村(社区),走访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党员和农户;召开党员、村民、村组和乡镇干部座谈会,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全县共有基层党组织430个,农村党员5567个,约占全县现有党员的55.03%;乡镇干部700余人;村干部(含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264人。社区干部(含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21人;社干部826人。就目前的情况看,今年已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信访问题依然突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
xxx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市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我县随后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意见》,坚持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为目标,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县委、政府领导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农牧、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为成员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牵头、协办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乡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分项牵头,乡镇全面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紧紧抓住“三项建设”契机,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一是夯实乡镇纪检队伍力量。全县每个乡镇均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并明确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二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纪检组织机构。在全县99个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在村民小组配备党风廉政信息员,全面实现了县、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组织机构全覆盖。三是全面实行硬件设施标准化,乡镇纪委办案设施基本齐备。
三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廉政建设宣教工作纳入星级农户、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勤廉双优等创建评比活动之中;分系统按批次有针对性地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全面履职教育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务若干规定(试行)》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制发了《米易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仅今年就建成县级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24个,廉政文化在乡村已蔚然成风。
四是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下发了《米易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米易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的规定》、《米易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米易县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米易县规范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权力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是“三资”管理基本规范。把以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村帐乡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化解农村矛盾和信访,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规定,联系实际,拓展内容,创新工作,通过搞调研、订方案、抓试点、夯基础、强推行的五项措施,通过强化制度落实、规范资金运行、整顿资金账户、统一票据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开展农村“三资”家底核查,全面实施“三资”管理上收一级,目前,全县12个乡(镇)都实行了村帐乡管”。
六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征用、资源开发利用等资金投入量大项目的论证、招标比选以及项目建设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的重点监督工作。重点组织检查了抗震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土地、基础建设、社会保障事业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制度,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二、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只是小问题,没必要太认真;个别乡镇、村干部只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在嘴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挂在墙上”,没有认真落实到际行动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
二是宣教工作针对性不够强。有的乡镇、村简单地以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本书为衡量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开展的好坏程度,没有从是否取得实际效果去考虑,没有结合农村实际去探索群众乐于接受、行之有效的宣教方法。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打折扣,没有把富民、惠民政策完全宣传到群众、落实到群众,没有使群众了解、理解政策,更没有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三务”公开不完善。在一些地方存在村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的现象,群众对村级财务、扶贫款物分配、建设项目的承发包等问题意见较大,产生的信访问题也比较多。
五是一些基层干部不察民情、不理民事、不进农户、不见农民,身在基层却不了解、不掌握基层情况,作风漂浮、得过且过,少数干部甚至作风不正、专横霸道、乱作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这些问题,应当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第一,要高度重视宣教作用和意义,积极构筑真正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一是要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有效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二是要把农村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建设的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三是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突出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有所反映时对干部进行廉政预警谈话,防范于未然。四是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五是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六是要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构筑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大宣教格局。
第二,要以规范农村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与*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即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一事一议”制度。二是强化组织监督三项制度,即落实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约谈)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强化群众监督三项制度,即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小组和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等,通过建立和落实制度,促使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强化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即要制定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按照规定内容、时间和程序公开。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并切实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要不断创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时俱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围绕“权、钱、人”的监督管理问题,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系列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积极围绕重点工作“问事”,围绕工作推进“问效”,围绕工作结果“问责”,以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谈话、诫勉等制度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紧紧围绕制度执行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有效解决制度的执行层面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运行乏力。
第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是要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乡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要抓好乡村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乡镇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三是要持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积极构建“勤廉双优”创建活动长效机制,把“勤廉双优”放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不仅要“勤、廉”,还要着力选贤任能,努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素质。将“勤廉双优”的职责更多地赋予组织、宣传部门和农牧、民政等涉农相关部门,整合力量和资源,打好组合拳,更好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第五,要以维护群众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基层案件查办工作。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抓手,以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大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力度,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