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一
根据夹计生领发【2015】1号文件关于《*县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的精神,乡党委、政府对照县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度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自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年共出生31人,出生率为5.77‰。死亡17人,死亡率为3.16‰,自然增长率为2.60‰。其中一孩合法生育26人,非婚生育一孩0人,二孩及多孩合法生育3人,违法生育二孩及多孩2人,我乡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00%,其中生男婴15人,女婴16人,出生人口性别比93。全乡5个村已婚育龄妇女1205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76.84%,除3年以内的离婚、丧偶、绝经、依法收养及符合生育未生育四种对象外,应查育龄妇女5560人次,已查5227人次,三查率达94%。全乡共计流动人口449人,坚持做到一月一核实,每月由各村、社区进村入户,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并记录在*县流出(入)人口信息采集卡上,便于随时查看和更新材料。健全外出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换证和验证工作,完善各项相关手续,树立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观念,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5个村全部实行村民自治,共有计生协会6个。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到位
一是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村,与村干部工资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从而激发了各级干部搞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领导办公制度。乡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乡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工作,认真听取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坚持计划生育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个村都有驻村领导进行联系,定期研究计生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慰问和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和生育中的实际困难,提升了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强化目标管理,职责明确到位
乡党委、政府强化计生目标管理理念,健全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计生部门牵头抓,基层村组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强化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一是完善计生工作考评体系。年初政府与各村、乡直各单位分别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两包一挂”目标责任书,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干部奖惩挂钩,年底结账,实行奖惩。有政策外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表模资格,并视其情况扣除工资或者奖金。每月在计生例会上对计生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会后逐村督办落实。年终政府组织专班考核,形成综合考评结果,兑现奖惩。二是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政府每年与乡直单位都签定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人口的格局。
(三)深入开展生育文明建设
一是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利用标语、专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生育文明创建氛围。二是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进村镇,在*村和*村新建了2个人口文化大院,宣传优生优育知识。三是优质服务暧人心。我乡力求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创造性地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系统完善、数据质量核查等相关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计生服务窗口,规范了办事程序,落实了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记录规范,切实做好了规范化窗口服务。四是关爱活动促和谐。为全面实现“健康四川2020”,围绕“关爱主题”,全面实施生殖健康检查,组织了育龄妇女查病、查环、查孕等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全乡生殖健康普查率达到96%。
三、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存在对难点问题解决办法不多,创新不够等问题。比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离婚、再婚及非婚生育、未婚生育等现象增多,而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不上去,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跟踪管理难。流出育龄妇女较多,无法及时了解掌握流出人口孕育信息,造成出生人口统计在某一时点不够准确,以及补救措施不及时等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创新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我乡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的协调有序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再创佳绩。
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二
,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卫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卫计局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我乡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是计划生育率75%,到9月30日,歇马乡总人口数期初为12526人,期末是12444人.全乡出生人口76人,全乡人口出生率6.1‰,死亡人口7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3‰,避孕及时率为100%,安扎及时率为93.23%,计划生育率84.5%,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孕前优生检查农村任务数70人,现已完成57人,城乡任务数4人,现已完成6人。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乡计生办对各村实行月监控,季度抽样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坚持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
(二)、完善村民自治、强化基础工作
我乡完善了村民自治公约,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年初与各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做到村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村务公开,并与服务员年终奖惩考核挂钩。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服务室建设。
(三)、加强孕前管理,开展“三查”服务
今年,我乡将“三查”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与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坚持以“面向基层、深入村社、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一年四次“三查”服务,对在家未妇查的人员一一进行了排查。
(四)、落实对现“两奖”政策
按规定对14年10月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按标准兑付了奖励金。今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情况如下:应发人数1010人,实际发放人数962人;应发放金额60600.00元,实际发放金额57720.00元,未发放金额2880.00元。并督促符合办证条件而未办证的夫妇及时到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工作2015已受理申报64人。切实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落实帮扶资金,开展“三结合”工作
,在县科协的大力帮扶下,新建“三结合”基地一个,地点在代坪村,确立帮扶户57户(其中新增11户),全年在基地内开展技术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落实6000元的帮扶物质,使帮扶户的生活环境、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完成了“三结合”工作。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针对我乡外流育龄妇女多,且管理难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于8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工作。
(七)、开展了协会工作,对协会的会员进行了培训
开展了5.29会员日和7.11世界人口日以及组织农民工兄弟开展了协会“双评”工作等活动,根据群众意见及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作风整顿。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建村民自治合格村10个。
(八)、狠抓宣传工作
由于我乡地处山区,宣传力度不够特成立了以老协为主体的宣传小组,结合“科技之春”、“三查”服务工作,通过赶集、秧歌表演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放出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挂图50余幅,制作固定性标语12幅,临时性标语6幅,黑板报4期。进一步完善“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活动,救助贫困母亲2人,贫困孕产妇12人,救助资金5000多元。
(九)、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度按规定和程序处理了违法生育15人,自觉履行处理决定15人。今年征收了社会抚养费94060元,遏制了违法生育的势头。
(十)、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管理
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了乡计生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的管理,并于3月至10月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针对各自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公开承诺,充分发挥了村纪检小组长和计生监督员的作用。全年无一例村社干部违纪违法。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制约,造成少部分群众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松动,有违法怀孕和生育的行为发生。2、孕前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3流动人口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然滞后。4、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人员执行力度不够。5、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十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更进一步深化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总结成绩,查找差距,研究拟定度工作方案,为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做好参谋工作。
2.加强学习,增强团结,强化内务管理,做到计生办、服务站人员分工明确,努力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使我乡内务管理更进一步,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确保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