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制办:
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查自纠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的执法权行使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单位,有着处罚自由裁量权,但我局始终保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始终站在保一方平安的高度,服务企业,做到了安商、亲商,至今从未滥用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权力,谋取私利,乱作为、乱罚款。对个别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罚款均由被处罚企业缴入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直接入国库,从未下达罚款指标,也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卷。
2、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我局及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行政许可流程图(再造)、申请书范本、收费标准(免费)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认真执行《定南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xx文件要求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政审批项目在办理结束后按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案卷进行了立卷归档。一直以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本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停止执行,不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3、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检查,首先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听取企业汇报后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进行测量和检测,询问工作必须做好笔录,对企业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如存在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或执行强制措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0日内复查,未整改的进行立案,已整改的可归档备案。
4、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机关现有编制(行政)共5名,领导职位3名,工作人员2名,下属执法大队编制(事业)4名;局机关在职领导4名,工作人员1名,下属执法大队3名,其中执法人员5名均取得了《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今年购置了10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供执法人员学习,分管领导参加了全国、全市培训。没有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