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按照古交市的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O一O年七月,我镇成立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八名,设主任一名,总会计一名,审核一名,总出纳一名,会计两名,微机管理员、档案员一名,打字员一名。全镇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按照“一项委托、二级审核、三权不变、四层监督、五个统一”的运行模式。“一项委托”即由村组织将村级财务书面委托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实现规范化管理。“二级审核”即村务监督小组和“三资”服务中心审核。“三权不变”即坚持村级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四层监督”即群众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检查监督。“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程序、统一公开账务、统一档案管理。
二、具体做法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为了更好的行使其职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有民主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逐步形成事前监督、事中审核、事后把关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规范管理。
1、提取款项需按规定填写提款计划,加盖村委会公章,并附会议记录,须经相关审核人审核,如遇重大项目和大额开支,要报请主要领导把关审核。
2、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报账员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再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加盖理财章,报主任、书记审批同意并签字,由报账员报账,会计人员、总会计、审核员终审后审核记账。
3、村级“三资”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定期公开为每半年一次,三月十五前公布上年经济活动情况,七月十五前公布本年上半年情况,并且附有审批表及相关人签字盖章。
4、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5、会计年度结束后,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算化数据、经济合同、民主理财登记簿等会计资料都归档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三、工作进展
1、边查边改,我们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分类梳理的基础上,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对一时不能纠正的落实责任单位,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做到边查边改。
2、在与梭峪乡互查的基础上,各村进行了自查互查,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进行了及时的纠正。
3、加强督办,制订了严肃的工作纪律,要求各涉及单位相关人员,端正态度,严肃对待。由于纪律严格,督办到位,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1、我镇委托代理的村(组)达到了94%,阴家沟村由于依托山西一一煤焦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开支、福利性支出大都由企业自行开支,我镇正在与该村进行协商,将阴家沟村委会财务纳入正规管理。
2、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个别村(组)原始凭证有的未注明经手人及用途,一些小额报销凭证有部分非正规票据。
3、由于林权改革尚未彻底完成,虽然已建台帐,但还不够完善。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4、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出让等集体资产处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五、今后的工作方向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我们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指导、管理,尤其是镇党委、政府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前沿,更要把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村级管理和领导。要把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同新农村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统一起来。
2、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要鉴证,统一使用规范文本)、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3、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财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