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找准目标,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反腐倡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这是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此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乡镇纪委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组织协调中,更应紧紧围绕建设*这一目标,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实。乡镇纪委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进一步优化农村基层政务环境加强组织协调,从而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及组务公开,促进基层党员干部真心为农民群众服务;要围绕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要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各种腐朽、落后思想,倡导新风正气。要通过新农村建设“四在农家”和县委“六个一”活动的全面开展,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创新措施,确保组织协调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纪委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乡镇纪委联系会议应由纪委牵头,组织、宣传、财政、综治、扶贫、民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共同组成。要明确各成员单位所应肩负的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纳入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工作之中,纳入责任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