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26 20:09:24 华夏高考网

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国模创建工作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在营造环保廉政文化、监督和制约环保权力、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我局全面完成各项环保任务和国模创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局党组始终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环保形象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了“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思想统一。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反复强调新形势下环保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切实加强了环保队伍建设。

  二是狠抓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调整后,立即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形成了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层层分解了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协同部门。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一是认真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统一全局职工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六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执法、文风会风、接访接待、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管理;三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规定》和我局内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通过认真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我局的三公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三、坚持以环保廉政文化建设为基础,持续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党组负总责,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坚持纪检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党总支部及各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法规宣传统一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分类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教育,促进了干部廉政勤政。

  一是以“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优化发展软环境”、“认清形势,主动作为,争当国模创建排头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全力推进攀枝花生态文明建设”等不同主题的座谈会,使党员干部职工能够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增强对环保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环保在主战场打好主动战的信心和能力。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坚持四个带头,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局45名副科以上中层领导干部征订了《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四个带头”。即: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做好“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远离党纪国法的红线;带头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以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学习落实上作表率、在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带头提高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创新的能力。

  三是以领导专题讲座和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的形式,加强对环保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局长、纪检组长均进行了加强环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讲座。11月中旬,又邀请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鹏同志到我市对全市环保系统作了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形势教育报告。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组织观看了《管好身边人》、《敬畏、感恩、知足——抵御腐败的内在素质》、《忏悔录》等三部警示教育片,持续强化环保部门廉政风险意识教育;

  四是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结合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举办了3期培训班,邀请法院、检察院资深法律专家讲解释义,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履职到位意识,提高环保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四、坚持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源头治理建设水平

  围绕“环保审批、环保资金、环保执法、排污收费”四项权力的运行,按照“阳光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规范了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完善了环评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了环评文件审批标准体系、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体系和项目服务体系,从制度层面保证了《环评法》从宏观执行到具体环评文件审批、全过程监管的有章可循。二是完善了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了项目资金公示制度,促进了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的公正行使;三是完善了执法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了法制机构建设,修改完善了《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通知》(攀环法〔2015〕13号),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定期组织案卷评查,推出了执法手段多样化、执法检查文明化、执法程序简易化、执法程序公示化、处罚方式人性化的“五化”管理措施,促进了环保执法规范、依法。四是实行了排污费征收局务会集体审核机制,确保排污费核算征收公平公正;五是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依法规定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梳理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权力运行基础数据,针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确认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和监察点信息,确保年底并网运行;六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梳理环保行政权力,共清理规范251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权力,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和公布。投入200多万元加强了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以透明、服务、民主为建设目标,升级改版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完善了排污收费、污染源监管信息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相关内容。建立完善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网站维管责任,确保了网站动态实时更新,特别是涉及监测收费、行政处罚、环评审查等企业和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都全面进行了公开,具备条件实现在线办理的可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审批结果都载入了环保网站上供社会公众在线查询,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手段,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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