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民政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今年一季度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两种力量,切实解决三个“群体”的实际困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我局坚持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全面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今年一季度全市新增城镇低保101户103人,月增保障金1.1819元,特事特办解决10户14人低保,月增保障金1540元;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有32户48人,月减低保金5665元。二是深入各乡镇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城乡低保资金兑现情况,入户调查新增城市低保户。三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给城镇低保户每人150元、农村低保户每人1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四是在春节期间对城市低保300户、农村低保15户、农村特困户121户进行慰问,每户发放慰问金200元。
2.城乡医疗救助。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更大社会效益。一是资助全市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3.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7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一季度共救助大病患者794人,救助金额38.769万元(其中:农村728人,救助金额27.965万元;城市66人,救助金额10.804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一季度共救助93人次,救助资金250700元。
3.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一是继续落实好*年地震灾害重建和后续救助政策,一季度共拨付了“5?12”地震第二批过渡安置补助费共计109.9万元;二是进一步健全了救灾应急预案,加强了灾害预测预防工作,编制了《*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着力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一是一季度共临时救助341人,救助资金1.9万元。二是把流浪到我市的重庆市江津县精神病人吴瑞六在历经近两年治疗后,于今年3月初由救助站工作人员送回了家。
5.农村五保供养。一是扎实做好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工作,3月份救济股深入各乡镇调查核实了新增五保人员。二是切实加强敬老院建设,花楼、长坝2所一级敬老院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对石塘、草坝、黄钟、大竹、旧院5所一级敬老院新(扩)建进行了选址踏勘。三是给河口、竹峪等10个敬老院和慈善超市发放了大米6.4吨、青油475公斤,提高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水平。
二、以保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民政基础设施的改善
一是要抓住机遇,做细做实基础业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二是加快了民政设施建设步伐,一季度已完成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地勘、过境高压线路改道、基础开挖工作。三是对*市救灾储备仓库*分库进行了踏勘选址。四是对石塘等5所敬老院进行了踏勘选址,为下一步工程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以保稳定,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基层政权工作。一是了完善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的补登、补报工作,给市委组织部提交了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方案。二是向*市提交了验收我市“村民自治模范市”的请示,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创模工作内业资料整理,抓好了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巩固、深化、完善“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创建迎检工作。三是加强了社区建设指导工作。
2、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抓好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已建立万宣线平安边界联检工作领导小组,2月、3月已就今年万宣线边界年检工作召开了两次协调会,对今年边界年检工作进行了协商研究。
3、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登记网络建设化,一季度共办理婚姻登记对,离婚登记对,收养登记3件,社团登记6件,火化尸体具。
四、以落实政策为前提,不断提高优抚群体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的通知》、《*市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继续推行优抚政务公开、严格优抚经费打卡直发,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一是做好了*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二是解决了下岗残疾军人的生活补助问题,使这一长期性上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三是发放了按时足额发放了1季度优抚补助、抚恤金以及春节期间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福利老龄事业
1.老龄事业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一是对《老年优待证》办证程序进行了简化,做到了现场办理,随到随办,一季度已办理《老年优待证》220本。二是调查新增百岁老人长寿补贴1名。三是加强了居家养老宣传工作,代政府拟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2.福利慈善工作。已完成全市*年度高中应届毕业贫困生的摸底调查,拟定对贫困大学新生资助计划。
六、强化监管保障措施,确保民政资金使用效果
全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核算和内部监控工作,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收集、整理原始凭证,分科目建账,建立和完善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今年一季度我局组织专人对各乡镇低保、五保供养、灾后重建、优抚补助资金等民政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迎接了*市的检查。
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满意民政”工程
3月我局全面完成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前期准备工作,27日召开了民政系统动员大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顺利。
篇二:民政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对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精心组织、抓好开局,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精心组织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帮困送温暖活动。每年春节前夕的帮困送温暖活动,作为全区性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区领导的要求,要抓紧、抓实。民政局作了精心组织,去年12月25日举行全区性的“真情送温暖、爱心助万家”帮困救助活动启动仪式,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带头参加捐赠。区领导会后分26路走访慰问困难家庭,拉开了全区帮困送温暖的序幕。这次活动全区共筹措资金1791万元,对4.2万名困难人员进行帮困。
2、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力度。截止2月底统计,全区为14146名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104万;为1424名重残无业人员和282名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发放救济金35万元;为4330名大重病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90万元;为22316名支内回沪人员,发放补助金169万元;根据市有关通知精神,对低保家庭及特殊困难人员发放节日一次性补助金(券)计568.4万元。
3、组织到*省*灾区对口帮困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黄浦区成立对*市聚源镇帮困工作领导小组。1月12日由方日东副区长带队到灾区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共捐赠款物41.6万元,其中包括1160套新棉被(价值25万元)。区领导还走访慰问15户灾区困难家庭代表,送上黄浦区人民的一份真情厚意。
4、认真做好争创全国和谐城区申报工作。对照中央关于创建全国和谐城区的各项指标体系,进行汇总整理相关资料。继续开展市和谐示范街道、居委会创建活动。目前全区已有91个居委会,4个街道达到和谐示范居委会、街道标准,为迎接全国的考核检查奠定了基础。
5、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材料。继续组织开展对南京街道减少居委会会议,半淞园街道居委会剥离不合理工作的调研,起草《黄浦区进一步扩大“物业和环境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为下阶段推进工作提出了方案。认真做好了居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起草了《实施意见》和各项准备工作的汇报材料。与相关部门一起,调研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探索“一口受理、一头管理”工作模式。
6、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召开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春节期间各项双拥工作。组织召开黄浦区军政联谊会。认真做好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军嫂的安置。与劳动部门联手,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退役士兵上岗前的培训,主动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落实岗位。组织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专场双向招聘会。
7、组织召开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推进会,制定《关于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的意见》和《老年人宜居社区初期建设方案》,去年在小东门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高。今年将作为全区社区为老服务的工作重点,在各个街道全面推开。
8、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度检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上海模帝施化妆技术培训学校案件。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截止2月底已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家,变更8家,核名5家。
9、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书面意见,把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办理结果与推进民政工作结合起来,从而不断提高办案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