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平安创建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工作,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推进素质教育。
(二)创建目标
加强干部师生的道德、法制、廉政和国家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内部无干部师生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稳定,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三)创建内容
1.建立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平安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保障、有考核、有奖惩。
2.各部门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各年级组、处室、支部、工会小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职能参与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并与社区公安、城管、交管、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办公室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并有上访倾向、有扩大影响趋势的,认真研究防控措施,随时做好稳控工作。学校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做好内部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学习全省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治安形势分析制度,抓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着重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和两级值班情况的检查,防止漏岗脱岗。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干部和广大师生遵纪守法形成风尚,勇于、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到学校内部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工作责任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犯罪率为零,无人从事邪教活动。
(四)创建步骤
1.动员部署。9月10日召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年度综治工作。随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主要领导与各年级组、处室负责人签订年度综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并把安排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厅综合治理处备案。
2.考核验收。年底,学校对照《省教育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考评自评表》开展自查自评,迎接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3.奖惩兑现。厅直各单位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的授予“优秀平安单位”称号,合格的授予“平安单位”称号。按照省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校内奖惩比照此办法办理。
(五)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总支、行政、工会要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专题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项目负责同志,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学校要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有台账、有记录。
3.常抓不懈、确保成效。学校及各部门要以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和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平安创建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及社区的长久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