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户籍制度改革新信号: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会议指出,两年多来,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又有143.5万的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门槛,落户手续繁琐
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黄明在会议上透露,当前,社会上仍存在一些模糊片面的认识,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
黄明强调,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要以科学的态度、强烈的担当、严谨的作风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落准落细落实。
公安部表示,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外,要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对改革进展情况定期评估,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改革的效果充分展现。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下半年要继续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对各地清理落户政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总体要求,首要任务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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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农民还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权益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乡村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样貌,逐渐变成了“假城市”,农村居民也逐渐成为了“城里人”。
众所周知,自1958年之后,我国的农村户口便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者在医疗、教育、福利、权益等等方面享受的待遇是不同的。比如,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而城镇居民主要是能够享受一系列的社会福利待遇。所以,为了更加平衡的发展城乡经济,逐步弱化两者之间的贫富差距,从2017年开始,农业户口将全面取消,统称为居民户口。
那么,农村户口在变更成为居民户口之后,还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呢?
1、各种农业种植补贴及宅基地使用权;
2、城乡居民医保;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4、土地拆迁补偿等等。
然而,就目前而言,非农业户口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远远好与农业户口的。比如,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是1500元,而城镇低保每人每年则高达4000元,相差两倍还多。另外,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加完善的交通、医疗、教育等优秀资源,而这些农业户口则是享受不到的。
不过,也有一部分的农民担心,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之后,之前能够享有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对此,有专家表示,户籍制度的改革只是为了消除福利保障的不平等,消除地域上的歧视,进而逐步的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公共服务平等化。
总之,此次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为了让农民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福利保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