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3259元,缴存下限标准为452元。中央、省属驻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为3948元;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一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缴存基数不应超过上饶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上年度上饶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租住普通住房,按每月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超过600元的标准控制,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72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每年提取不超过房租总额;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为实际承租房屋租金与租赁补贴的差额;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保留一年的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30%;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50%;暂停职工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实行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余额的16倍计算;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得低于15000元。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期限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规定单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贷能力时,调整为只计算缴存人的还贷能力,未缴存公积金的配偶不再确定其还贷能力。
提取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温馨提示:
1、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上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审批同意后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