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积金买房贷款利率与贷款额度比例新调整

时间:2021-12-07 07:57:56 华夏高考网

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及利率

(一)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若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若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对拥有一套住房,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若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昆明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1、贷款条件

在昆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必须满足这一基本条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且开户满六个月以上。

2、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若购买二套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30%,在144平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50%;购买三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贷款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男职工最高不超过65年,女职工最高不超过60年,其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另外,贷款申请人的年龄达到退休年龄时,若贷款还未结清,不能申请公积金销户提取。

4、贷款额度

若是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若是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

5、贷款利率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3%,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85%。

6、其他事项

(1)借款人名下若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显示房贷累计超过两笔,则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无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但未缴存公积金的须提供收入证明。

(3)户籍在昆明市的购房者,若在云南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了公积金,在昆明买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央行在6月28日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后,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6月28日前获贷的,贷款利率按原利率执行,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6月28日后获贷的,可及时享受公积金贷款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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