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内蒙古公积金查询

时间:2022-03-12 09:39:32 华夏高考网

内蒙古公积金查询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1、内蒙古市住房公积金查询:www.hhhtgjj.com.cn/grdl.htm.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用户登录区下方,输入身份证号或单位帐户查询。

2、中心营业大厅触摸屏查询

3、短信查询:发GJJ身份证号到10629500

4、电话查询:拨打16817000(电信)16883000(联通)或12580

5、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心查询。

内蒙古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的首期付款。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宽限至两年。

(四)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内蒙古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贷款最高限额由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单笔贷款限额及其计算方式,由各盟市管理中心具体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高于住房价款或评估现值的规定比例

(二)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

(三)不高于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计算确定的贷款额

(四)有关贷款额度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确定贷款期限,应参照贷款额度、提供的贷款担保、偿还贷款能力以及剩余在职工作年限确定。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对于信誉良好、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借款期限视具体情况可延长一至五年。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下年1月1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相应的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十三条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办法,报当地政府(行政公署)批准后实施,并报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属当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范围、生活特别困难的借款人,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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