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与贷款额度
郴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目前郴州市尚未正式实施此政策,郴州华夏诗文网将持续关注郴州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最新消息,有新消息将会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郴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夫妇双方的月收入证明
4、抵押物权属证明、质物清单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书面承诺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证明
6、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一手房的
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管理中心信贷员应通过房地产部门信息系统核实;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契税完税凭证
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供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7、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