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或家庭生活困难,被当地民政或总工会列入城市低保家庭或特困家庭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永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场所:市核心机关业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支取窗口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核心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核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拓展阅读:永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第五条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在委托人指定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户按规定足额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借款前无不正常缴存记录
3、信誉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
5、同意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财产抵押、质押或贷款担保,必要时,办理抵押物保险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