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零门槛提余额付公租房房租,取消收入“门槛”
按照此次下发的《办法》,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类管理。
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除按《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外,还可按两类情形办理。
第一类,外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
上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类,租住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农民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租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济南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支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过都有收入限制。按照政策,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的才可以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不过,农民工租住我市公租房,申请公积金支付全额房租时,则没有收入限制,是一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