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政府决定
调整淮北最低工资标准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2018〕4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380元,濉溪县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6元,濉溪县14元。
2019年1月17日
最低工资调整为1380元/月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濉溪县以1180元/月工资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4元/小时
在此之前是1350元、1150元
各增长了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