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上调最低工资,湖北最低工资调整时间新标准

时间:2021-12-17 09:48:30 华夏高考网

从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武汉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50元/月。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我省将现行的四档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依次调整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6元、15元、14元、12.5元拟调整为18元、16元、14.5元、13元。

第一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汉南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档适用区域为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4个新城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5个主城区。

第三档适用区域为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宝东区、掇刀区、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第四档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

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我省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一次调整时间为9月1日。

新出台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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