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四川低工资标准及计算方法

时间:2021-11-13 07:27:46 华夏高考网

从省人社厅举行“砥砺奋进的五年?四川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五年来,我省有力保障了职工基本权益,全省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具体而言,全省累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9.5万户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10.3万件,为166.9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5.7亿元。

据了解,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五年来,全省累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9.5万户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10.3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8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66.9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5.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亿元。同时,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和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

截至底,我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同时,我省全面推进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指导规模较小的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截至底,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5%。其中,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布会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还就2.5天休假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各单位可以自行探索“周五下午+周末”的小短假调休方式,但全省不会普遍推行,此前已自行探索开展夏季作息的地方要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

同时,记者了解到,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共有两种形式,一是月最低工资标准。我省共划了三个档次,分别是1260元(每日57.9元)、1380元(每日63.4元)、1500元(每日69.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对全日制用工单位而言的。二是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三个档次,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小时最低标准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而言的。目前我省正在开展评估调研,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明年7月1日前公布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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