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时间:2023-06-25 03:58:15 华夏高考网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认真按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部署,以“四个三项”为抓手,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5月末,全市小微法人贷款余额1514.76亿元,比年初增加108.43亿元,同比多增45.57亿元;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1305.12亿元,比年初增加103.33亿元,同比多增68.54亿元。5月份,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41%,比上年末下降11个基点。

用好三项货币政策工具

一是用好全国3000亿防疫保供专项再贷款。通过建立7家承办行负责制、属地人民银行负责制、按日跟踪通报制、台账审核管理制,推动承办银行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快速向防疫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截至5月末,已向58家重点生产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15.2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2.05%,为抗疫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用好全国5000亿元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推动16家地方法人银行配套推出“复工助力贷”“战疫小微贷”等产品,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商贸物流、批发零售等行业小微企业的普惠性贷款支持。截至5月末,支持1451户企业(含农户)获得优惠利率贷款(含贴现)22.61亿元,贷款平均利率仅4.5%左右,票据贴现平均利率仅2.97%。

三是用好全国政策性银行3500亿元民营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截至5月末,引导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分行运用专项信贷额度发放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13.04亿元,助力恢复生产经营。

落实三项纾困政策措施

一是落实中小微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督促银行机构运用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还款制度安排。截至5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已对涉及238.69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了延期,其中办理无还本续贷金额161.67亿元。

二是落实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政策。推动银行机构采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下调贷款利率、减免信贷费用等方式为企业减费让利,疫情以来累计为4284家/次企业调降贷款利率,涉及贷款金额90.4亿元。如兴业银行对本年5月1日前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贷款给予内部转移定价补贴15BP,对5月1日后发放的给予补贴70BP;泉州银行对普惠型小微贷款在原有定价指引基础上再下调50BP执行;招商银行等主动承担贷款抵押评估费、登记费等。

三是落实福建省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会同地方金融、工信等部门全面摸排融资需求受困企业,督促16家纾困贷款承办银行加大金服云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纾困专区宣传力度,开通“石狮市小微融资对接平台”纾困贷款申请通道,加快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支持。6月推出以来,已累计发放纾困资金贷款6笔、2150万元。

推广三项小微金融产品

一是推广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开展2020年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倍增推进计划,会同地方金融、工信、财政等部门对银行和企业参与供应链融资实行财政奖励,推动基于中征平台、银行自建平台、第三方供应链平台、政府采购平台等应收账款融资增量扩面,1-5月实现各类模式新增应收账款融资6.61亿元。

二是推广线上小微快贷产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推广小微快贷、银税贷等线上产品,积极运用“金服云”“泉州小微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快易贷”、“小微征信贷”等产品,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如1-5月农行“小微E贷”、建行“小微快贷”、工行“e抵快贷”和“经营快贷”分别新增小微贷款12.56亿元、4.69亿元和5.65亿元;兴业银行通过“金服云”平台注册企业1788户,发放“快易贷”“快押贷”金额超过6亿元;泉州银行“好税贷”、泉州农商行“小微征信贷”分别新增1.04亿元和2.88亿元,线上产品对带动增加小微贷款作用显著。

三是推广“科技贷”产品。开展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广福建省“科技贷”、泉州市“科创贷”、“高成长领军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模式,加大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1-5月全市新增“科技贷”2.26亿元、“科创贷”和高成长领军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新增1.1亿元;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展推进计划,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拓宽贷款抵质品范围,1-5月全市新增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贷款1.11亿元。

改善三项内外配套机制

一是改善银行内部绩效考核评价。督促银行机构提升普惠金融和小微企业客户服务考核权重,如辖内兴业银行对经营机构综合考评设置“民营企业资产新增投放”、“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指标”,同时开展2020年中小企业重点产品营销活动,并与绩效奖励挂钩;农业银行开展2020年小微企业“夏融行动”,设定“首贷户”、“链捷贷”、综合金融服务拓展三个具体目标并提高考核奖励标准;泉州银行将小微两增、小微占比、小微客群等指标纳入分支机构考核体系,并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评优及提拔任用挂钩。1-5月辖内兴业银行、农业银行、泉州银行小微贷款分别新增了33.79亿元、33.94亿元、10.98亿元。

二是改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推动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重点转向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取消企业疫情期间反担保要求,免收疫情期间担保费,并对发生代偿和损失实行尽职免责。5月末,全市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余额7.7亿元,比年初增加3.24亿元,惠及小微企业182家。

三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今年以来,联合地方金融、工信等部门开展产融合作、企业复工复产、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和建筑业领域等多场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企双方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重点项目、园区建设、建筑中小企业与银行机构合作签约授信金额合计超过300亿元。

国务院多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涉及房租、税费、融资、经营成本等多方面,一起来看??

(一)税费再降

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延到年底!

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减免中小微企业社保费??延到年底!

人社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小微、个体所得税??缓到明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体户社保费??减免、缓缴!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

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

实行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二)成本再减!

严禁平台企业收取高价服务费

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

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放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电费九五折!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租国企央企的房??房租至少免除3个月!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

(三)信贷更便捷!

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延到明年三月底!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通知,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更容易!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支小支农业务占比??提高

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综合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开展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加强银税互动。

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情况与资本补充、金融债发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金融机构总部相关负责人考核及提任挂钩。

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市场,完善创业投资激励和退出机制,引导天使投资人群体、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更多地投长、投早、投小、投创新。

(四)支持小店经济!

“准入”支持??

支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经利害关系方同意的小店以住宅、电子商务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注册营业执照,畅通小店准入“绿色通道”。

因地制宜,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有条件的沿街小店在不影响公共交通和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

“成本”支持??

鼓励以共享办公、规范增设室外经营摊位等方式,平抑市场租金水平。规范经营用房租赁市场,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积极推行小店“一户一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规范小店用水排污等费用收缴程序。鼓励地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职工教育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店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等支持政策。

“融资”支持??

符合条件的小店及其经营者个人,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对小店信贷支持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对小店的金融服务质效,降低小店综合融资成本,研发适合小店轻资产特点的普惠型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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