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绵阳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拟调整方案为拟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分别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50元/月。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1%。
拟将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2元/小时、14.4元/小时、15.7元/小时,分别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5元/小时。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5%。
绵阳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4.4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绵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7月调整的,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2元。一年多来,绵阳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长,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生活水平、促进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提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新亮点与拉动内需等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