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兵征兵开始了,你要知道的政策有哪些呢,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待遇:
服役期间,被装、伙食、住宿、医疗等费用均由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其中:
(一) 津贴:义务兵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为850元,两年共计2万余元(如果义务兵服役期满转士官,目前士官第一年每月工资也已超过4200余元)。
(二)济南市优待金:义务兵每年享受优待金15000元,进藏、进疆优待金是如此标准的2倍、1.5倍。
(三)济南市自主就业退役金:城镇户口义务兵按照5.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含军队退役补助金),农村户口义务兵按照1.8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含军队退役补助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加补助1000元。
(四)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五)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学费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区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七)当年立功受奖军人各级组织对其家庭走访慰问。当年荣立个人一等功和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由省一级组织走访慰问,每个家庭赠送慰问金5000元;当年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由市一级组织走访慰问,每个家庭赠送慰问金3000元;当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由区一级组织走访慰问,每个家庭赠送慰问金1000元。目前我区每年八一和春节分两次进行走访。
退役军人待遇: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五)国家规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六)退役士兵享受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一年内,可以在山东省技师学院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月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技师学院根据每年社会需求开设不同专业,统一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逃避兵役处罚:
依法应当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或者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不改的,给予下列处罚:
①属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或者解除合同。
②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三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③属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的,三年内取消高考资格、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出具务工经商证明、不办理营业执照、不划分宅基地。
④要求出境的,三年内不予办理出境手续。鲁发(2011)7号文件规定,凡应征在检疫退兵期内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除上述处罚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还可并处当年优待金三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