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解读

时间:2021-06-17 05:56:10 华夏高考网

2017年天津人才引进政策会有变动吗?是怎样的呢?是不是要收紧?以下是华夏诗文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问答

一、人才引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2、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原件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三、人才引进落户多长时间可以下发准迁证?

人才引进流程简单,提交材料少,办理时间短,一般3个月到6个月即可下发准迁证。

四、自考本科,在职研究生可以办理人才引进吗?

不可以,人才引进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学历,诸如自考、成人高考、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类型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要求。

五、人才引进落户需要调档吗?

如申请人可以调档,可降低办理成本,办理时间也会相应加快。

六、人才引进落户天津必须要有房子吗?

不是必须的,可以先落集体户口再买房。

七、天津人才引进户口落在哪里?

如果在津有住房,且产权证已经下发,直接落户住房所在地;如果产权证暂时没有下发,可先落到人才市场或公司集体户口,等房产事宜落实后再将户口迁至住房上。

八、人才引进落户必须要在天津工作吗?

按规定,须在津工作,且在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九、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对工作单位性质有要求吗?

申请人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的,均可以申请人才引进。

十、人才引进落户天津后,配偶子女如何办理落户?

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根据天津2017年户籍改革新政,夫妻投靠新政策对天津一方在津已落户时间无要求,结婚满3年即可投靠落户。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投靠落户。

十一、父母落户如何投靠落户?

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在津居住,被投靠人本人户口均在津且来津落户满十年以上,父母双方均应达到政策规定条件后一并上报。

2017年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后一次缴费时间为上月或当月的,可以申请落户。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结婚满三年)及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以随迁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经本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被本市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6、: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登记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落户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始档案复印件、结婚证等)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按照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报备制管理要求,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

三:受理审批:

由落户地分局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出具落户手续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