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幼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网址入口信息汇总

时间:2021-04-30 03:31:54 华夏高考网

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试对象

具有辽宁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1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已取得我省之前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仅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应参加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具体办法、时间由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定),补考合格的人员按原办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考试标准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确定笔试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2016下半年辽宁教师资格证网上审核时间为9月9日15.30分前,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

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1.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2.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9月9日15.30分前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参加辽宁省“补考”考生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6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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