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
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1月,*主持召开座谈会。决定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要全面推开,进一步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预计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
截至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从2012年试点到底,“营改增”已经累计减税5000多亿元。
,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财新网报道,1月底的国务院常委会议明确,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目前尚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未进入试点,据了解,这四大行业营改增或将于今年5月全面推开。传言日久的房地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即将变成现实。操作的好,房企税率会下降,操作不好,税率则可能上升5%乃至更多。一升一降,市场洗牌,“营改增”或将成为一些房企衰败的开始。谁能胜出?如何胜出?请看下文。
日前,北京营改增小组成员、GTS(高顿税务峰会)税务专家陈志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实施时间最早是1月1日。此外还有3月底或年底为最后期限的说法。
不管哪个说法为真,地产企业从现在起不专门为“营改增”做些大的调整,就真的来不及了。在房地产进入白银时代,利润日渐微薄的今天,一旦操作不好,“营改增”可能导致某些企业的税负增加5%乃至更高,某些企业可能将死于这5%。而如果操作得好,税负还有可能下降。
一升一降,原有的竞争局面就被打破,“营改增”成为企业命运的分水岭乃至生死线。这次比拼的,是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能力以及合作伙伴的规模和素质……一、“营改增”是减税?看上去很美!
要搞清楚“营改增”可能带来的影响,有必要讨论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本质。
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也就是说增值税只对各个流通环节中新增的价值征收。
在具体操作中,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的已征税款。从本意上说,这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扣除”是通过专用发票抵扣的形式来实现的,凭从卖家取得的代表上一环节征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本单位应缴纳的增值税款。
而营业税的缴纳则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也就是说,营业税是以全部营业额为征收基数的,不存在“扣除”上一环节费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