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国家公务员车补方案,车补划分了几个类别?车补如何报销?具体内容如下: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已经完成,按照改革方案,车补按照级别高低分为多档。虽然北京市的改革方案还没出台,但不少公务员看到国家机关的方案,还是引发了热议,如果按照这个模式,领导补更多会不会让基层不平衡?不同部门用车不一样如果补贴一样会不会不合理?这个额度的车补够用吗?
【中央单位车补按级别分三类】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而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据中国之声报道,多个部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在最后一张工资条上,车补现身。目前中央层面的车辆封存和补贴发放已经基本完成。
【部委工作人员不再拿票实时报销】
从部分国家部委了解到,“车改”在中央层面事实上早已开始进行,伴随着公务交通补贴的陆续发放,不少国家部委公务员也纷纷感慨:“车改确实动真格了!”据了解,在执行“车改”之前,一些单位内部因公务出行而造成花销的情况多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遇到执法、稽查等需要多人参与的集体行动时,通常由单位派出公车负责往返交通。如是个人的单独行动,在一些部委,可按照不同的交通工具交票报销。“无论是私车公用,还是打车、地铁,报销时都需要实时票据,领导签字,层层报告,手续十分繁琐,很多时候花得不多,都是自己垫付了。”一位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执行公车封存、发放交通补贴以后,这笔钱就直接作为因公出行的补贴,弥补了此前需要报销,或自行垫付的付出。“够不够要看怎么花,以前如遇高峰时段因公出行,开私家车肯定不划算,选择公共交通钱就够了。但随着地铁、公交的涨价,以后这笔账也要按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公务员车补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方式】
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