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务员取消福利,“心理落差”还需“理性”抹平
今年8月,中纪委通报了6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很多公务员感叹:如今的日子不好过了。往年的年节礼品、奖金都没了。公款消费少了,但也有人说“人情味”也少了。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的25人中,有16人表示,取消福利会产生心理落差,心里“有点凉”(9月25日人民网)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常态化和监管“动真格儿”,公务员群体中就不乏“日子不好过”、“公务员不好当”等吐槽之声,有的甚至将辞职、跳槽的意愿也“动真格儿”。尤其是经过春节与中秋节的无宴请、无福利、无奖金的“考验”,更凸显政府部门的“清水衙门”属性。尽管体制内不时有公务员以“晒工资”的方式展示自己的清苦与“弱势”,但在民众的反应中却并非充满着理解与同情。透过体制内外这种褒贬不一的议论和现实中的“围城”现象,人们或需有必要对公务员职业来一番理性客观的公平检视。
首先,必须把公务员置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待。公务员之所以被社会视为趋之若鹜的艳羡职业,其关注点就在于公职人员手中权力、可支配资源和隐形性福利,但权力、资源毕竟只掌握在少数官员手里,包括基层公务员在内绝大多数普通职员也不过是靠“啃”死工资过日子的工薪族。其被社会“误读”很大程度上在于受官员贪腐的“连累”和工薪状况不透明所致。随着权力使用被关进“笼子”、资源分配置于“阳光”和体制福利趋于“规范”,公务员的优越感、神秘感将被打破,回归“行业分工”的认知当属大势所趋。
其次,需要建立公务员工资有序增长的科学机制。作为社会分工的一员,公务员也要养家糊口,也期待劳动薪酬的逐步攀升。由于很难对公务员以绩效考核的量化方式体现多劳多得,科学的工资界定和正常的工资晋升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判断公务员的工资高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曾经提到一个说法—“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收入比较制度”。这也符合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薪酬制度惯例。美国《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就将私企作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照系。
此外,以奖金福利激励公务员履职有为不可或缺。作为体现人性化和激励性的生活性关怀,奖金福利当属各行各业的“明规则”。公务员法明确将公务员的工资结构规定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部分。这种福利制度是国家和公务员所在单位为满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求和特殊需要,在工资之外给予包括休假、福利、交通补贴等工作和生活上的关怀照顾;工会组织也可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今年9月8日,人民日报官微曾发表文章指出,反腐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的确,“反腐败”不是“反福利”,“紧日子”也并非“苦行僧”。我们反对的是违规发放的“过多”、“过滥”、“巧立名目”和“暗箱操作”,但体现公平、适量、透明和温暖的奖金福利有益无害。这些,对于公务员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