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出台 不合理的过高收入将调整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多年以来,大型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一直饱受诟病,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与普通民众仅有几万元的平均收入形成了巨大反差。举个例子来说,目前,在A股市场中上市的央企控股公司共计有221家。在这221家上市公司的诸多高管当中,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在领取的薪酬达到869.7万元,排名第一位。
这869.7万元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呢?我们不妨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这意味着麦伯良一个人在的年薪就相当于322位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总和,977位农村居民一年收入的总和。
就在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消息甚嚣尘上之时,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和严格规范管理。
会议提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就是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宏山看来,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是在国有企业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措施。
杨宏山: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职务消费,是从顶层入手,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始,调整过高的收入和灰色收入。这方面的改革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中央企业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认为,之前社会上对央企薪酬的诸多诟病,其实不在于“谁拿的多、谁拿的少”问题,而在于不公平的分配关系。他认为,总体看,此次薪酬改革方案的核心,在于从根本上抓住和理顺了“公平”这杆秤:
吴江:央企薪酬过高,和其他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差距太大,失去了公平竞争。高管和普通职工差距太大,十几倍甚至上百倍,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差距很难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央企和整个社会平均工资差距太大,倍数太高。整个看起来,工资关系不合理,使得各个阶层大家都感觉到不公平。
对于薪酬改革中提到的“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说法,吴江进一步解释说,就是要把“薪酬”与“效益”相结合:
吴江:我们很多能源型的企业,明明是在亏损,但是是央企,还拿那么多工资,它和市场就是违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活力、企业的效益都不一样,你要按照市场来决定工资,市场凭什么决定?市场是根据企业的效益、企业的盈亏来决定的。工资必须是能上能下、能调能加。效益好了,你可以拿奖金;效益不好了,得能下来。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要求,将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严禁企业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的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高尔夫等各种消费卡等等,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宝明分析指出:
王宝明:公务用车,国家有规定,哪一个级别的领导做什么样的车,但是国企负责人的用车往往是超标的。这个以前是没有制度约束的,但是我们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来进行规范。
不少专家表示,大型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并非是单纯的高低问题,而是如何实施任命、考核、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改革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杨宏山表示,接下来出台的方案细则,才是核心内容。
杨宏山:如何既维护社会公平,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也是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一个难点。基本原则应该是,明确制度规范,实行透明的薪酬制度,高收入要有高收入的依据,要让正当、合理的职务消费透明化、同时,堵住灰色地带。